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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画古代女子,古代怎么玩弄女子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09 22:01:38 编辑:游戏知识 手机版

古代皇帝喜欢上一个女子,如果是宫女那是小菜一碟,如果是宫外的,具体情况而定。所以除了‘化妆’外,古代女子在日常生活中,也会使用各种香料来去除体味,有香饼、香丸、香料等等各种方式。要是没在户帖上,那么就惨了,那就是古代的“黑户”,而黑户是古代官府重点打击的对象。

如何看待古代女子缠足?

如何看待古代女子缠足

中国古代女人缠足(我们这里称裏脚)经历的时间很长,野史说从夏就有缠足,因为帝王禹的妻子脚小,人们以脚小为美,女子便从小缠足束缚脚的生长。正史记载缠脚从宋朝开始,因为皇帝喜欢小脚女子,宫女为争宠,宫女便风行缠足,后来普及到民间,一直到清朝。我对缠足的看法有以下几点:一,缠足是盲目崇拜产生的愚昧行为。古人的忠君意识特别严重,认为帝王是天子,做事是没有错的,所以好上行下效,就象春秋时期,齐桓公好穿紫色衣服,全齐国的人也都穿紫色衣服。

楚王好细腰,女人就减肥丶束腰一样。同一个道理,夏朝帝王禹的老婆脚小,国人就认为脚小的女人好看,宋朝的皇帝喜欢小脚的女人,宫女为了得宠,就恨不得让脚小一点,怎么才能小,缠足便出现了,民间看到宫女缠足也跟着学,于是女子都缠足了。这种上行下效的盲从行为,实际上是人的一种愚昧。二,缠足是对女子痛苦的折磨。我五十年前就来访过村里的缠足女人,那时老年女人几乎都是缠足女人,她们告诉我,缠足最小从三岁开始,一般四至五岁,就是把除脚大拇趾除外的其余四个脚趾别到脚板底下,用布缠紧丶固定,刚缠足疼的不敢迈步,扶着墙慢慢迈步,一直到脚趾骨完全长的变型,贴在脚掌下,等到成年身体不长了,缠足才算完成。

这是对女子的一种身体推残。三,降低了女性的身体素质。缠足女人不能干重活,不能走远路。古人缠足可以说对中国女人身体素质是一个极大的降低。四,缠足还给后人一个警示:任何东西不敢好坏,只要形成了习惯是很难改变的。缠足的弊端不是不知道,但过去的女子为了脚小却自愿去忍受这种痛苦,听老人说,政府禁止缠足,很多女子想不通,白天强制她放开缠布,晚上偷着缠起来,认为不缠足就不像女人。

古代妃子犯错要如何处置?

如何看待古代女子缠足

在咱们中国历史上,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女人的地位是不高的,不管是在帝王贵族里,还是在寻常的百姓家里。在宫廷里,这种现象尤为明显。皇帝后宫佳丽三千,在整个后宫里的等级制度非常严明。不仅如此,宫里的规矩繁多,无论是做事,还是说话,都必须要拿捏到好处。不然一旦不小心犯错,后果可就严重了。相信大家在电视剧里都有所用了解,在故事有专门负责管理记录皇家人员犯错的机构。

在明清尤为出名的就是宗人府。后宫的妃嫔们如果犯了错的话,就会被宗人府给记录在案。按照相应的规矩进行惩戒。在皇帝的后宫里妃嫔众多,所以三个女人一台戏。皇帝后宫佳丽三千,那就是 “1000台戏”,想想都觉得“热闹”。为了权利,为了钱财,为了活下去,为了搞死敌人。很多时候她们无论是做事还是说话,都必须要小心谨慎。

因为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敌人有多少,一旦被人抓住机会,轻则训斥、禁足、罚抄写等轻一些的刑罚。稍微重一些的时候就:罚跪、掌嘴、夹手指、夹脚趾、针扎、抽鞭子等。再重些就是:贬低地位、摘掉称号、废了、废出宫门等。最严重的时候就:打入冷宫、被杀、被贬为宫女干活等。甚至还有被诛连家族,流放边塞等。当然,这些都是一些比较常见的刑罚。

古代名媛如何“脚底生香”?

如何看待古代女子缠足

谢邀:一、为什么要生香?1、自身需求,人皆爱美之,除了视觉上的美,味觉也是一种‘美’的感受。所以除了‘化妆’外,古代女子在日常生活中,也会使用各种香料来去除体味,有香饼、香丸、香料等等各种方式。而这些香的文化自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开始。在逐渐的发展过程中,女子也会意识到双脚有汗且被鞋子包裹,所以会出现汗臭味,因此足底,也需要生香,才能完成对美的追求。

2、外在需求,在古代,足与性的联系密不可分。如贻害许久的缠足,就是其中之一,旧时候,男子喜爱女子之足的说法比比皆是,其中尤以文人居多,如《玩莲举隅释例》这本古代‘奇文’之中,甚至还讲解了各种玩弄女人脚的方法,而甚至就连赫赫有名的唐伯虎,也曾经写诗赞美美足——《咏纤足俳歌》:第一娇娃,金莲最佳,看凤头一对堪夸。

新荷脱瓣月生芽,尖瘦帮柔绣满花。从别后,不见他,双凫何日再交加。腰边搂,肩上架,背儿擎住手儿拿。就连皇帝也不能避免,如汉成帝刘骜,有记他“帝尝蚤猎,触雪得疾,阴缓弱不能壮发;每持昭仪足,不胜至欲,辄暴起。昭仪常转侧,帝不能长持其足。樊嫕谓昭仪曰:‘上饵方士大丹,求盛大,不能得,得贵人足一持,畅动,此天与贵妃大福,宁转侧俾帝就耶?’昭仪曰,‘幸转侧不就,尚能留帝欲,亦如姊教帝持,则厌去矣,安能变动乎?’”正是在这样的文化下,女人也会重视自己的脚,甚至是属于不得不重视自己的脚(曾经的社会之中,许多女人将满足男人的爱好作为自己的追求,实则失去了自己,好在已经解放了。

)所以才会有注重足底生香的事儿。二、怎么生香?1、使用香料,在古代有有各种香料被运用到女子的身上,甚至有人还专门写下文字记载,如范晔《和香方》、宋代《香谱》、明代《香乘》等详实的著作,而甘松、苏合、安息、郁金、捺多、和罗、丁香、沉香、檀香、麝香、乌沉香、白脑香、白芷、独活、甘松、三柰、藿香、藁本、高良姜、茴香、木香、母丁香……等等,太多的物质早已经被开发成了香料。

2、保持卫生,其实在缠足的年代,因为足部的缠裹导致畸形,因此,清洁是十分重要的,她们需要准备好洗脚用的轻石、干布、小剪刀、矾粉、裹布、香粉,然后把脚上的腿带、饰裤、弓鞋、布袜,一层一层的解掉,解开裹脚布的时候,还会有血液随着裹布解开会冲进脚掌,麻痛异常。而洗脚水要愈热愈好,可以促进血液循环增加足部柔软,有的在水里加上香花、香料,脚先浸热了,才用手擦揉,久裹的脚,脚上都带着一种特殊的黏性,用手慢慢地把那层黏黏的洗掉,扳开畸形的足趾一折一缝清洗,陷折的脚心和藏在脚心里的小趾是最难洗的部位,总之,这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情,有时候,洗一次脚,恐怕就得一个时辰。

历史上的女太监经历了怎样的“净身”折磨?

无论男宦官还是女宦官,其实他们经历的净身过程,正常来讲就叫“刑”,“宫刑”嘛。虽然操作中可能稍微有一点态度上的差别,但“刑”就是“刑”,当然会很痛苦。首先,清以前,即使在明代,太监也未必是宦官。太监是什么?太监就是高级宦官,是宦官的上司。有品级的才叫太监,没品级的叫宦官。太监成为专属称呼是在清代才开始的。

女宦官的出现主要集中在东汉时期。宦官所经历的,其实就是宫辟,只不过是名目上的区别,男的叫“去势”,女的叫“幽闭”,但本质都一样。幽闭有两种操作。第一种叫“椓幽”或“椓杙”。明代,王兆云在《碣石剩谈》中记载幽闭:“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此法也叫“椓幽”“椓杙”。

简单说,就是将女性耻骨击碎(击打致耻骨骨折),并造成子宫脱垂,以达到禁淫的目的。第二种叫“剔幽”。剔去幽筋,也就是刮宫。特意将子宫颈及内膜损坏,以达到破坏生育能力的效果。东汉时,主要采取这种方法,其结果是,就算剔幽结束,也会留有严重的后遗症,并且由于当时的科技所限,易发生感染,导致女宦官日后多病,甚至还有极高的死亡风险。

古代皇帝真的喜欢一个姑娘就可以直接推倒吗?

古代皇帝喜欢上一个女子,如果是宫女那是小菜一碟,如果是宫外的,具体情况而定。中国最早的诗歌集《诗经》中有一首《北山》的诗,其中有:“陟彼北山,言采其杞。偕偕士子,朝夕从事。王事靡盬,忧我父母。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在皇帝眼里,天下都是我的,女人当然也是我的。“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这是皇帝的特权。

看看历史上这些荒淫的皇帝,就知道女人的命运多悲惨。一 、让宫女穿开裆裤的汉灵帝。汉灵帝(156-189)刘宏,东汉皇帝,公元168年即位。在其统治期间,党锢之祸兴起,宦官把持大权,公开标价卖官,肆意大兴土木,百姓怨声载道。汉灵帝治国无方,荒淫有术,让宫女穿开裆裤,随时方便行事。不仅如此,夏天,他建"裸游宫。

古代青楼女子有什么方法避孕的,她们是怎么做的?

在古代,虽然说很多朝代都是明令禁止青楼的存在,但是它却是在每个朝代都无比的盛行,青楼更是古代男人最喜欢去的场所,但是古代的女子侍奉客人之时如如何去避孕的呢?方法一避孕套其实现在的很多技术还是思想都是从古代人那里所延续下来的,现在用的安全套早在古代的时候就已经在使用了。他们将动物的肠衣清洗干净,再放在太阳下晒干之后便可以使用,但是古代的男人大多不喜欢使用这个东西,过于麻烦不说,这个东西的味道也是太难闻,所以应用并不是很广泛。

方法二药物古代人也是会使用一些药物来避孕,就是古代所说的避子汤,是古代人用多种药材熬制而成,能能够起到避孕的效果。还有一种药就是大家都熟悉的砒霜,没错这种药剧毒无比,但是服用少量的砒霜不足以致命反而可以达到避孕的效果。方法三藏红花我们都知道藏红花是一种非常珍贵的药材,拿到现在来说更是价值连城。大家会有一些疑惑,这名贵的药材是便于活血化瘀,对身体极好,可是可能会避孕呢?但是如果怀有身孕的女子服用藏红花会导致流产,女子如果是长期的服用藏红花更是会不孕不育,也是一种避孕的药材。

方法四水银这是最为残忍的一种方法,水银是有毒的,但是食用水银却也是可以避孕的。古代的人都是知道水银对于人体的伤害是有多大,所以尽管是青楼女子也很少采用这种方法来避孕,但是青楼的老妈子可不会轻易的放过你,他们会偷偷的将水银放入姑娘们的食物中,让她们喝下去从而达到避孕的效果。以上就是古代对避孕方面的一些方法和措施,不知道大家还知道哪些呢?。

古时候没有监控,为何青楼女子不逃跑,反而要用大价钱来赎身?

古代的青楼女子为何很少逃跑?为什么不趁着看守打盹的时候就一溜烟逃走?为什么要花大价钱来赎身?赎的又是什么东西呢?下面,我来为你一一解答。古代的青楼女子为什么不逃跑?原因就是她们根本跑不掉。限制她们自由的,可不仅仅是那些看场子的打手,而是整个社会。首先来讲,自从秦朝商鞅变法开始。就有了保甲制度,这就是最原始的户籍制度,十户为一保,十保为一甲,每个人的身份可以说被安排的明明白白。

什么样的人穿什么样的衣服有什么样的打扮,都规定的明明白白。你一出门别人就知道你是青楼女子,想逃也逃不了呀。有人会问:不就是一套衣服吗?难道不可以偷偷托人买,或者干脆收集一套?嘿,不得不说,你还真是个小机灵鬼,但是你太低估了古人的智慧!古代出门的话,还需要开路引,路引就是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如果没有路引,那绝对是寸步难行。

比如说发明这个制度的商鞅,头脑难道不聪明吗?身份难道不嫌贵吗?武力值和体力难道还不如一个青楼女子吗?最后呢,商鞅出逃的时候就因为没有路引这些证明身份的东西,根本没人敢收留,连住旅店也住不了,只能乖乖束手就擒。所以嘛,身为弱势群体的青楼女子,你叫他们怎么逃?跑肯定是跑不过,被抓回去还免不了一顿毒打,所以只能乖乖选择赎身了。

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

要真是挖个坑就能解决,当年的朱重八也犯不上四处磕头求人了。在不少古代文学作品里,经常会出现这么一幕场景,某女子父母去世后,由于家中贫困无钱安葬,因此就“卖身葬父”。这意思就是说,把自己当做一件货物,希望被人买走,然后好还钱来安葬自己的父母。每当看到这样的剧情,就有人十分疑惑,好好的姑娘,干嘛非要卖身才能安葬父母呢?随便找个空地,挖个坑一埋不就解决了吗?顶多就是没什么仪式,葬礼寒酸了点而已。

如果单论程序,这样的想法确实没错,并且穷人也不在乎什么仪式,寒酸点也无所谓。但问题是,这根本就不是随便挖个坑就能解决的事,要真是这么简单的话,当年的朱元璋,何苦磕头如捣蒜一般,去求地主刘德呢?所以说,想随便挖个坑就把人埋了,在古代根本就是异想天开的事。我们还是以朱元璋为例子,看一看为何不能这么做。朱元璋祖上几辈儿都是贫农,到了他父亲朱五四这一代,同样也是如此,为了能活下去,不得已给地主家当佃户,靠租住地主家的田地为生。

但屋漏偏逢连阴雨,在朱元璋十几岁的时候,家乡濠州先是发生旱灾,导致田里收成大减,旱灾之后,紧接着就是漫天蔽日的蝗虫,又把田地里仅剩的一点粮食吃的干干净净。这还不算完,蝗灾过后,当地爆发瘟疫,彻底击垮了朱家。前后也就半个月的时间,朱元璋的父亲、母亲以及大哥前后去世,死因均是饿死,家里也就只剩下朱元璋和二哥朱重六。

亲人相继离世,让这哥俩无尽悲伤,但在他们悲伤的同时,发现了一个急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如何安葬父母?古人讲究入土为安,父母操劳一世,总不能临了让他们暴尸荒野吧?但朱元璋和朱重六这哥俩,却没有能力,也无法解决这个问题。要是按照“随便挖个坑儿”这种理论,这个问题有什么好为难的?兄弟俩拿把铁锹,找个荒山野岭,挖出来一个能够埋住父母的大坑不就完了?道理很简单,但朱元璋做不到,为什么呢?这其中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挖坑的地从哪儿来?古语有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通俗地讲,即便是在古代,每一块地都是有主的,哪怕是荒山野岭也不例外。

朱元璋所在的村子,拥有地产最多的人就是地主刘德,除了他之外,还有不少拥有少量田产的人。而这些人,占据了方圆几十里之内所有的田地。但凡是朱元璋家哪怕有一块地,他爹朱五四也不至于给地主家当佃户,自己种地自己收,不用给地主交租纳粮不香吗?就是因为没有地,朱家才过得如此艰难,在这种情况下,你让朱元璋随便找个地方刨个坑?可能没等他刨完,就有人找上门来了。

而朱元璋所面临的情况,与那些卖身葬父的女子一模一样,同样都是没有的,所以,让这个女子去哪里挖个坑?朱元璋最后的解决办法,是同村的刘继祖看他可怜,免费送给他了一块地,这才解决朱元璋安葬父母的第一个问题。但那些卖身葬父的女子,显然没有碰上像刘继祖这样的好人,因此,也就只能寄希望有人能将她买走了。只有有人将姑娘买了,比如某个财主,这样他才会在属于自家的地产里挑出来一块,让姑娘把父母安葬在这里。

说白了,这其实就是一种交易,姑娘用自身换取了一块能埋葬父母的地方。朱元璋当年若不是碰到了刘继祖,那么他和他的二哥朱重六,极有可能也会上演一幕“卖身葬父”的戏码。这就是不能随便挖坑的第一个原因,除此之外,还牵涉到一个户籍的问题。我们现代人,有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出生证明等各种证明自己身份和籍贯的证件,并且得益于科技的进步,要查一个人的这方面信息也很方便。

而在古代,虽说没有现代的高科技手段,但是同样也有相对健全的户籍管理制度。早在商周时期,就已经有基本的户籍管理办法,当时叫做“登人”,意思就是统计每一家的男丁数量,目的是为了征集兵丁、组建军队以满足战争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到了春秋战国时,户籍制度更为完善,称之为“书社”,每25家为一社,地方长官每年会对所辖范围内的“社”进行统计,内容包括人口变动,主要功能是为了赋税服务。

而到之后的几个朝代,户籍管理制度越来越健全,统计内容也越来越详细。尤其到了明朝,朱元璋为了防止滋生流民,更是进行了户籍大改革,先是在登基之初来了一次人口大普查,之后根据普查结果颁发户帖,户帖中的内容,包括这个人的户种、原籍贯、现籍贯、居住地、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其详细程度,基本上与我们现代的户口本差不多一样了。

在这种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下,几乎所有的人都有身份可查,叫什么,家住哪里,什么职业,官府一翻户帖基本上一目了然。要是没在户帖上,那么就惨了,那就是古代的“黑户”,而黑户是古代官府重点打击的对象。比如当地发生盗窃案件了,在没有抓到罪犯之前,官府先会找那些黑户一一排查,即便不是他们干的,但也脱不了被官府怀疑。

总之,在古代,没有户籍成为黑户的话,那真的是寸步难行。而之所以要说这些,就是因为如果随便挖个坑埋了人的话,那么户籍问题就没办法处理,而不处理,那就会给活着的人带来无尽的麻烦。为什么呢?前文也讲过,古代户籍是会定期进行普查的,看一看原先的户籍登记人数有没有变动,如果一个人死了,那么按流程来说,就需要注销对应的户籍。

而那些需要“卖身葬父”的女子,大多是跟随父母流落到异乡的,也就是说,他们的户籍并不在这里。因此,如果这个姑娘想保留自己的户籍,那么有两种办法,第一种是将父母的尸体运回故乡埋葬,同时报备官府,注销父母的户籍。另一种办法,就是姑娘落户在父母死亡去世的地区。先说第一种办法,这肯定可行性极低,都沦落到卖身的地步了,让姑娘拿什么来支付运送父母遗体的费用。

而第二种办法呢,看上去似乎可行性很高,但需要注意的是,要想落户在父母的死亡地,需要给当地的官府出具一份证明。这个证明就是来佐证自己的身份,并且死者确实是自己的父母。但问题是,这个证明不是一纸文书就行的,最好也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有个埋葬父母的坟头,并且,这个坟墓的规制还得符合官府的标准,以便查证呈报。不然的话,官府是不可能让你落户在当地的。

你要是随便挖个坑把父母埋了(前提是找到能挖坑的地方),然后指着坟头说这就是我的父母,且不说坟墓的规制合不合格,单说这样的做法,官府就不会认。为什么呢?很简单,如果有个强盗杀了个人,也随便找个地方挖坑埋了,然后他也对官府说这里面是我的父母之类的话,那是不是就逃脱了律法的惩戒呢?之所以必须保证坟墓符合规制,某种程度上就是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而如果不这么做的话,那么这个姑娘将会面临原有的户籍被注销(毕竟人都跑外地去了),新地方又无法落户,最终就成了一个实实在在的“黑户”。黑户有什么危害前文也已经提过,除了会成为官府的打击对象之外,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证,同时古代出行到哪里都需要“路引”,也就是身份证明加介绍信,而黑户是不可能有这些东西的,因此,只得寸步难行。

所以,古代那些“卖身葬父”的人,除了想有一块安葬父母的土地之外,更需要有人帮他们解决因为父母过世而遇到的户籍问题,其中就包括把坟墓修建的合乎标准,而这些都需要花钱,没有钱,那就只能出卖自己了。最后一个,就是葬礼仪式方面的问题。这一点并不是特别重要,但也是原因之一。古人对于身后之事相当看重,很早就有“事死如事生”的说法,包括“入土为安”等说法,都是源自这种观念。

因此,一个人过世之后,但凡是有条件的,都会对丧事的仪式以及过程十分上心。当然,这需要根据经济实力,富人不怕花钱,自然是大操大办,而穷人没钱,达不到富人这种标准,但至少在大体流程上也会尽力去跟随传统。比如棺木、比如各种祭祀的用品等等。要是真的像朱元璋哥俩那样,因为实在太穷,最终只能找了几件破衣裳,把父母裹住埋了也不是不可以,但终归这是个例,大部分人还是想稍微操持一下,最起码得有口薄皮棺材吧。

“三寸金莲”真的让古代女人受尽折磨吗?变成三寸金莲后还能务农做家务吗?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苏轼(菩萨蛮)。从东坡先生这首词里,能够看到词人很欣赏这种“三寸金莲”。也就是说,至少在宋代,裹脚的女人已经受到士大夫阶层的喜欢了。当然,也有人推算说女子裹脚还应更早些。比如说唐后主李煜就素爱小脚女,证明裹脚早于五代。甚至还有人提出,南齐东昏侯萧宝卷凿金为莲花贴地,命爱妃潘氏碎步小脚,舞于莲上,美其名曰“步步生莲花”,佐证南北朝时即有裹脚习俗。

无论是源于南北朝还是五代,都不太重要。女子裹脚之风在明清时期形成习惯,被民间普遍接受已是事实。到了民国初期,孙中山先生痛陈其弊,提倡天足运动,才基本上遏制住这一陋习。然民间积习日久,仍有人偷偷沿习。女孩子在三岁左右,即走路稳定了以后,便开始裹脚。一般由母亲或者祖母动手,她们把自己幼年时受过的伤痛,毫不保留地转嫁给自己的孩子。

找两条细长的棉布,把女孩柔软的小脚趾一层层包裹起来,除了大脚趾头之外的四个脚趾头,通过外力使它们变形,然后,整个脚面骨随着脚趾头的变形而变形。起初,孩子当然疼得哇哇大哭。这时候,家长便会连哄加吓去做思想工作,并有人在旁边看管,生怕孩子把布给解开,或者孩子下地走路——哪怕是爬也不行!这种残酷的折磨第一阶段至少要经历半年之久。

在这期间,裹脚布不能解开,孩子不能下地走路。接下来,如果要使成人后的双足能称得上“三寸金莲”,这种过程要持续到十七八岁,有的人甚至陪伴终生。当然,缠足的效果也不尽如意,半尺左右的称为铁足,四寸左右称为银足,三寸左右、足底弓陷的最佳,即被人所称呼的“三寸金莲”。由于脚骨几乎完全变形,且骨肉叠压,女子走起路来颤颤巍巍,弱不禁风,迎合了一些人的扭曲美感。

可以想像,这种脚走路都困难,怎么去参加体力劳动呢?当然要劳动,只不过,裹脚的女子大多数不去田地里劳作,主要从事家务劳动,生养孩子,纺织做饭,喂养家畜。或者到地头送饭,田间割草,辅助性地参加收作。古代平常农家,男主外,女主内的格局是主要的家庭模式。至今,在北方许多地区,男人仍被称呼为“外头人”,媳妇理所应当地被称为“屋里人”。

“俺外头人到xx去了”仍是女人习惯称呼。既然裹脚带来如此伤害,生活如此不便,古人为什么还沿此陋习,且乐此不疲呢?这是因为我国自古是男权社会,女人只能是男人的附属品。也就是说,女人的衣食住行,一颦一笑,都以男人的好恶为中心。而男人因循着沿袭下来的变态审美,固化地认为小脚女人才美,才能算是真正的女人,娶个大脚女人则遭人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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