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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整理 时间:2022-06-16 06:31:13 编辑:教育管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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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领礼物的一种KEY吧 每次活动的时候 每个玩家斗能得一个KEY 然后才能领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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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0年成都市幼升小的政策咨询

今(16)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通知原文如下: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30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8〕157号)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基本要求和原则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成都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小升初在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参加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均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二、学位计划及划片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认真调研区域内初中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情况,科学制定初中学校入学计划和划片方案,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都有初中学位。小升初划片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优质初中划片范围的确定,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得将划片范围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调整划片范围要慎重稳妥。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所属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行为,指导学校不断加大成都本地生招生比例,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条件、年检结果等实际情况核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要按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和简章,填报《2018年成都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信息公示表》和《民办学校2018年初中招生承诺书》,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备案后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民办初中学校跨区(市)县招生应提供足够的住宿条件。三、信息采集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访问网址:www.cdzk.org,点击“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一)在本市就读、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就读小学提供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按学生户籍进行材料汇总和统一转交,由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小升初。(二)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有准确的国网学籍号)到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三)就读小学及户籍均不在成都市、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需在成都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4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报名流水号共八位,前五位为各区(市)县小学代码(小学代码前两位代表各区〈市〉县代码,例如:锦江区天涯石小学代码为01402),第六、七、八位数为学生流水号(001-999)。四、学位确定(一)公办学校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升初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公办学位确定。第一批: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招生具体工作另行安排。从2020年起,取消艺体特长生招生。第二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第二批次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的办法。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随机派位。具有郊区新城户籍及已在郊区新城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名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具有青羊区户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限女生)均可报名参加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的随机派位。第三批: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初中学校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郊区新城初中学校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按成都市统一日程安排开展小升初工作。(二)民办学校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学生通过市招考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可填报一个随机派位志愿和三个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第一个志愿与随机派位志愿相同。民办初中学校成都市本地生招生计划30%的名额由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剩余计划可采取面谈等方式确定。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时,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学位;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派位计划时,则直接录取所有随机派位报名学生。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自主招生;未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可按志愿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在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时,学生应依序填报,若多所学校拟录取同一学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志愿序号靠前的学校优先录取。民办初中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形式)的时间不得早于5月18日,组织自主招生不得早于7月5日,开展面谈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三天。(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7〕1号)相关规定办理。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以上区域的艺体特长生。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四)学位确定及报到所有学校学位确定后,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17-18日在网上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作为办理入学手续和注册学籍的依据。7月20-23日,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规范入学招生(一)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初中择校入学学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二)坚持免试入学。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不得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并通过中高年级增班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严禁登记、收取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三)严格执行计划。初中学校招生信息一经公布,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不得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四)严格学制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初中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培训机构在小学教学时间招收全日制学习的小学生进行培训。(五)规范特殊人才入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六)严禁提前招生。初中学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变相“掐尖”选拔学生,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进行。(七)规范收费行为。初中学校不得在学生最终确认学位前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民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及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相同。(八)加大违规处罚。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初中学校,须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初中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列入不诚信名单、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做好小升初的宣传工作,通过在校门外、校园网、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将初中学校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入学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2018年成都市小升初有关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办理的有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家长和学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次成都市的小升初政策,较往年有什么办法呢?对此,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详细的图解,为大家解读了这一疑惑!一起来看——
今(16)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通知原文如下: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30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8〕157号)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基本要求和原则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成都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小升初在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参加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均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二、学位计划及划片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认真调研区域内初中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情况,科学制定初中学校入学计划和划片方案,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都有初中学位。小升初划片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优质初中划片范围的确定,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得将划片范围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调整划片范围要慎重稳妥。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所属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行为,指导学校不断加大成都本地生招生比例,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条件、年检结果等实际情况核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要按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和简章,填报《2018年成都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信息公示表》和《民办学校2018年初中招生承诺书》,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备案后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民办初中学校跨区(市)县招生应提供足够的住宿条件。三、信息采集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访问网址:www.cdzk.org,点击“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一)在本市就读、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就读小学提供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按学生户籍进行材料汇总和统一转交,由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小升初。(二)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有准确的国网学籍号)到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三)就读小学及户籍均不在成都市、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需在成都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4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报名流水号共八位,前五位为各区(市)县小学代码(小学代码前两位代表各区〈市〉县代码,例如:锦江区天涯石小学代码为01402),第六、七、八位数为学生流水号(001-999)。四、学位确定(一)公办学校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升初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公办学位确定。第一批: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招生具体工作另行安排。从2020年起,取消艺体特长生招生。第二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第二批次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的办法。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随机派位。具有郊区新城户籍及已在郊区新城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名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具有青羊区户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限女生)均可报名参加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的随机派位。第三批: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初中学校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郊区新城初中学校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按成都市统一日程安排开展小升初工作。(二)民办学校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学生通过市招考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可填报一个随机派位志愿和三个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第一个志愿与随机派位志愿相同。民办初中学校成都市本地生招生计划30%的名额由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剩余计划可采取面谈等方式确定。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时,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学位;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派位计划时,则直接录取所有随机派位报名学生。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自主招生;未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可按志愿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在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时,学生应依序填报,若多所学校拟录取同一学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志愿序号靠前的学校优先录取。民办初中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形式)的时间不得早于5月18日,组织自主招生不得早于7月5日,开展面谈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三天。(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7〕1号)相关规定办理。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以上区域的艺体特长生。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四)学位确定及报到所有学校学位确定后,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17-18日在网上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作为办理入学手续和注册学籍的依据。7月20-23日,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规范入学招生(一)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初中择校入学学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二)坚持免试入学。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不得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并通过中高年级增班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严禁登记、收取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三)严格执行计划。初中学校招生信息一经公布,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不得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四)严格学制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初中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培训机构在小学教学时间招收全日制学习的小学生进行培训。(五)规范特殊人才入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六)严禁提前招生。初中学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变相“掐尖”选拔学生,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进行。(七)规范收费行为。初中学校不得在学生最终确认学位前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民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及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相同。(八)加大违规处罚。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初中学校,须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初中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列入不诚信名单、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做好小升初的宣传工作,通过在校门外、校园网、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将初中学校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入学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2018年成都市小升初有关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办理的有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家长和学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次成都市的小升初政策,较往年有什么办法呢?对此,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详细的图解,为大家解读了这一疑惑!一起来看——您好,孩子可以在户籍地以第二顺位就读犀浦镇的公立小学。你也可以等成华房产证到手后再将孩子户口迁到成华的房产上,按照第一顺位转学至成华区划片的公立小学。入学顺位参考: 1.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监护人(产权为百分百产权),第一顺位2.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四老(监护人在主城区无其他房产,必须有无房证明),第二顺位3.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监护人(产权不是百分百全产权),第三顺位4.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四老(监护人有房),第四顺位;5.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四老无房且监护人无房,第五顺位
今(16)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通知原文如下: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30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8〕157号)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基本要求和原则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成都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小升初在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参加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均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二、学位计划及划片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认真调研区域内初中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情况,科学制定初中学校入学计划和划片方案,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都有初中学位。小升初划片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优质初中划片范围的确定,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得将划片范围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调整划片范围要慎重稳妥。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所属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行为,指导学校不断加大成都本地生招生比例,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条件、年检结果等实际情况核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要按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和简章,填报《2018年成都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信息公示表》和《民办学校2018年初中招生承诺书》,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备案后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民办初中学校跨区(市)县招生应提供足够的住宿条件。三、信息采集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访问网址:www.cdzk.org,点击“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一)在本市就读、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就读小学提供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按学生户籍进行材料汇总和统一转交,由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小升初。(二)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有准确的国网学籍号)到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三)就读小学及户籍均不在成都市、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需在成都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4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报名流水号共八位,前五位为各区(市)县小学代码(小学代码前两位代表各区〈市〉县代码,例如:锦江区天涯石小学代码为01402),第六、七、八位数为学生流水号(001-999)。四、学位确定(一)公办学校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升初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公办学位确定。第一批: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招生具体工作另行安排。从2020年起,取消艺体特长生招生。第二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第二批次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的办法。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随机派位。具有郊区新城户籍及已在郊区新城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名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具有青羊区户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限女生)均可报名参加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的随机派位。第三批: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初中学校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郊区新城初中学校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按成都市统一日程安排开展小升初工作。(二)民办学校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学生通过市招考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可填报一个随机派位志愿和三个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第一个志愿与随机派位志愿相同。民办初中学校成都市本地生招生计划30%的名额由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剩余计划可采取面谈等方式确定。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时,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学位;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派位计划时,则直接录取所有随机派位报名学生。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自主招生;未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可按志愿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在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时,学生应依序填报,若多所学校拟录取同一学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志愿序号靠前的学校优先录取。民办初中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形式)的时间不得早于5月18日,组织自主招生不得早于7月5日,开展面谈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三天。(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7〕1号)相关规定办理。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以上区域的艺体特长生。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四)学位确定及报到所有学校学位确定后,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17-18日在网上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作为办理入学手续和注册学籍的依据。7月20-23日,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规范入学招生(一)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初中择校入学学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二)坚持免试入学。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不得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并通过中高年级增班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严禁登记、收取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三)严格执行计划。初中学校招生信息一经公布,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不得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四)严格学制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初中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培训机构在小学教学时间招收全日制学习的小学生进行培训。(五)规范特殊人才入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六)严禁提前招生。初中学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变相“掐尖”选拔学生,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进行。(七)规范收费行为。初中学校不得在学生最终确认学位前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民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及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相同。(八)加大违规处罚。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初中学校,须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初中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列入不诚信名单、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做好小升初的宣传工作,通过在校门外、校园网、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将初中学校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入学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2018年成都市小升初有关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办理的有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家长和学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次成都市的小升初政策,较往年有什么办法呢?对此,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详细的图解,为大家解读了这一疑惑!一起来看——
今(16)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通知原文如下: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30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8〕157号)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基本要求和原则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成都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小升初在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参加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均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二、学位计划及划片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认真调研区域内初中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情况,科学制定初中学校入学计划和划片方案,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都有初中学位。小升初划片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优质初中划片范围的确定,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得将划片范围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调整划片范围要慎重稳妥。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所属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行为,指导学校不断加大成都本地生招生比例,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条件、年检结果等实际情况核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要按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和简章,填报《2018年成都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信息公示表》和《民办学校2018年初中招生承诺书》,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备案后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民办初中学校跨区(市)县招生应提供足够的住宿条件。三、信息采集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访问网址:www.cdzk.org,点击“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一)在本市就读、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就读小学提供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按学生户籍进行材料汇总和统一转交,由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小升初。(二)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有准确的国网学籍号)到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三)就读小学及户籍均不在成都市、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需在成都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4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报名流水号共八位,前五位为各区(市)县小学代码(小学代码前两位代表各区〈市〉县代码,例如:锦江区天涯石小学代码为01402),第六、七、八位数为学生流水号(001-999)。四、学位确定(一)公办学校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升初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公办学位确定。第一批: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招生具体工作另行安排。从2020年起,取消艺体特长生招生。第二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第二批次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的办法。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随机派位。具有郊区新城户籍及已在郊区新城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名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具有青羊区户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限女生)均可报名参加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的随机派位。第三批: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初中学校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郊区新城初中学校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按成都市统一日程安排开展小升初工作。(二)民办学校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学生通过市招考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可填报一个随机派位志愿和三个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第一个志愿与随机派位志愿相同。民办初中学校成都市本地生招生计划30%的名额由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剩余计划可采取面谈等方式确定。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时,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学位;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派位计划时,则直接录取所有随机派位报名学生。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自主招生;未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可按志愿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在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时,学生应依序填报,若多所学校拟录取同一学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志愿序号靠前的学校优先录取。民办初中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形式)的时间不得早于5月18日,组织自主招生不得早于7月5日,开展面谈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三天。(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7〕1号)相关规定办理。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以上区域的艺体特长生。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四)学位确定及报到所有学校学位确定后,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17-18日在网上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作为办理入学手续和注册学籍的依据。7月20-23日,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规范入学招生(一)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初中择校入学学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二)坚持免试入学。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不得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并通过中高年级增班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严禁登记、收取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三)严格执行计划。初中学校招生信息一经公布,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不得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四)严格学制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初中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培训机构在小学教学时间招收全日制学习的小学生进行培训。(五)规范特殊人才入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六)严禁提前招生。初中学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变相“掐尖”选拔学生,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进行。(七)规范收费行为。初中学校不得在学生最终确认学位前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民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及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相同。(八)加大违规处罚。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初中学校,须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初中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列入不诚信名单、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做好小升初的宣传工作,通过在校门外、校园网、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将初中学校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入学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2018年成都市小升初有关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办理的有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家长和学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次成都市的小升初政策,较往年有什么办法呢?对此,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详细的图解,为大家解读了这一疑惑!一起来看——感谢邀请!感谢关注!嫌图片太复杂的家长也可以看下面的简要时间轴幼升小3月公布小学入学政策5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发布小学入学报名登记公告小学网上报名登记(网址:xr.cdzk.org)6月现场报名确认公布小学入学报名登记名单小学入学划片或随机派位所属各小学入学名单8月小学入学报到2019年参考成都市本地生入学政策2019幼升小报名时间参考幼升小常见疑问解答1、完成网上报名及现场审核后,孩子户籍发生变化怎么办?答:持适龄儿童户籍证明等材料,向原户籍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放弃入学申请,原户籍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做相应操作后,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新户籍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由新户籍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系统中录入,并按规定安排学位。2、公立小学在哪里现场审核?答: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审核点(登记点)进行公办小学入学报名资料审核。小贴士:这个审核点在哪儿呢?公立小学门口都有张贴,实在不知道的家长参考去年的划片范围,去相应的小学问问好了……3、现场审核需要带哪些资料?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报,并按日程安排 2019年6月3日-10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现场审核。小贴士:为什么有个“等”字,因为各个学校现场审核的材料可能不同,建议家长们去审核点或者教育行政部门问一下。4、怎么才是被录取了?小贴士:家长根据日程表查看状态就是,网址再打三千遍:http://xr.cdzk.org/5、住公租房、廉租房的娃娃咋上学?答: 持政府公租房/廉租房协议的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户籍人员子女完成网上报名后,如需在公租房/廉租房所在地入学,须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后通过“成都市小学入学网上报名系统”将申请人子女注册信息转公租房/廉租房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人再到公租房/廉租房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6、忘了网报怎么办?有些家长可能会质疑真有那么心大的家长吗?但其实每年问这个问题的家长还不少……自愿放弃服务区学校而选择就读本区(市)县以外学校的适龄儿童,其实际就读学校以及所属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督促其监护人将学生自愿放弃服务区学校并已在异地入学的《就读证明》送交服务区学校。(读私立小学的家长也需要办这个手续。)如此类已就读学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就读证明》或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区域内学位状况,统筹安排入学。因身体或其它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应向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总而言之就是孩子户籍在哪里,就被该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统筹入学了,不得没有书读哈!7、父母一方是集体户口,孩子怎么上学?这要分两种情况,1、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为成都市集体户籍,本人为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可以非成都市集体户籍一方法定监护人为申请人,按当年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提出入学申请。2、法定监护人双方(父和母)均为成都市集体户籍,仅本人为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向其户籍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法定监护人双方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由其户籍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区(市)县可自行制定此类人员子女入学办法。总结一下就是:按随迁子女政策统筹入学,或者到教育局申请统筹入学。8、私立小学报名没有录取怎么办?答:网报了的家长可以等着公立小学的审核确认,没有网报的家长只能参考第五条等统筹,或者到一些还在招生的私立小学看看有没有学位
今(16)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通知原文如下: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30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8〕157号)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基本要求和原则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成都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小升初在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参加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均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二、学位计划及划片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认真调研区域内初中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情况,科学制定初中学校入学计划和划片方案,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都有初中学位。小升初划片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优质初中划片范围的确定,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得将划片范围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调整划片范围要慎重稳妥。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所属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行为,指导学校不断加大成都本地生招生比例,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条件、年检结果等实际情况核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要按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和简章,填报《2018年成都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信息公示表》和《民办学校2018年初中招生承诺书》,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备案后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民办初中学校跨区(市)县招生应提供足够的住宿条件。三、信息采集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访问网址:www.cdzk.org,点击“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一)在本市就读、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就读小学提供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按学生户籍进行材料汇总和统一转交,由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小升初。(二)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有准确的国网学籍号)到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三)就读小学及户籍均不在成都市、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需在成都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4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报名流水号共八位,前五位为各区(市)县小学代码(小学代码前两位代表各区〈市〉县代码,例如:锦江区天涯石小学代码为01402),第六、七、八位数为学生流水号(001-999)。四、学位确定(一)公办学校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升初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公办学位确定。第一批: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招生具体工作另行安排。从2020年起,取消艺体特长生招生。第二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第二批次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的办法。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随机派位。具有郊区新城户籍及已在郊区新城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名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具有青羊区户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限女生)均可报名参加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的随机派位。第三批: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初中学校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郊区新城初中学校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按成都市统一日程安排开展小升初工作。(二)民办学校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学生通过市招考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可填报一个随机派位志愿和三个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第一个志愿与随机派位志愿相同。民办初中学校成都市本地生招生计划30%的名额由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剩余计划可采取面谈等方式确定。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时,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学位;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派位计划时,则直接录取所有随机派位报名学生。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自主招生;未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可按志愿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在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时,学生应依序填报,若多所学校拟录取同一学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志愿序号靠前的学校优先录取。民办初中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形式)的时间不得早于5月18日,组织自主招生不得早于7月5日,开展面谈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三天。(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7〕1号)相关规定办理。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以上区域的艺体特长生。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四)学位确定及报到所有学校学位确定后,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17-18日在网上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作为办理入学手续和注册学籍的依据。7月20-23日,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规范入学招生(一)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初中择校入学学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二)坚持免试入学。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不得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并通过中高年级增班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严禁登记、收取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三)严格执行计划。初中学校招生信息一经公布,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不得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四)严格学制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初中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培训机构在小学教学时间招收全日制学习的小学生进行培训。(五)规范特殊人才入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六)严禁提前招生。初中学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变相“掐尖”选拔学生,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进行。(七)规范收费行为。初中学校不得在学生最终确认学位前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民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及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相同。(八)加大违规处罚。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初中学校,须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初中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列入不诚信名单、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做好小升初的宣传工作,通过在校门外、校园网、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将初中学校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入学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2018年成都市小升初有关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办理的有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家长和学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次成都市的小升初政策,较往年有什么办法呢?对此,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详细的图解,为大家解读了这一疑惑!一起来看——
今(16)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通知原文如下: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30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8〕157号)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基本要求和原则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成都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小升初在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参加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均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二、学位计划及划片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认真调研区域内初中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情况,科学制定初中学校入学计划和划片方案,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都有初中学位。小升初划片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优质初中划片范围的确定,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得将划片范围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调整划片范围要慎重稳妥。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所属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行为,指导学校不断加大成都本地生招生比例,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条件、年检结果等实际情况核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要按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和简章,填报《2018年成都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信息公示表》和《民办学校2018年初中招生承诺书》,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备案后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民办初中学校跨区(市)县招生应提供足够的住宿条件。三、信息采集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访问网址:www.cdzk.org,点击“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一)在本市就读、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就读小学提供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按学生户籍进行材料汇总和统一转交,由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小升初。(二)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有准确的国网学籍号)到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三)就读小学及户籍均不在成都市、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需在成都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4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报名流水号共八位,前五位为各区(市)县小学代码(小学代码前两位代表各区〈市〉县代码,例如:锦江区天涯石小学代码为01402),第六、七、八位数为学生流水号(001-999)。四、学位确定(一)公办学校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升初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公办学位确定。第一批: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招生具体工作另行安排。从2020年起,取消艺体特长生招生。第二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第二批次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的办法。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随机派位。具有郊区新城户籍及已在郊区新城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名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具有青羊区户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限女生)均可报名参加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的随机派位。第三批: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初中学校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郊区新城初中学校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按成都市统一日程安排开展小升初工作。(二)民办学校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学生通过市招考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可填报一个随机派位志愿和三个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第一个志愿与随机派位志愿相同。民办初中学校成都市本地生招生计划30%的名额由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剩余计划可采取面谈等方式确定。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时,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学位;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派位计划时,则直接录取所有随机派位报名学生。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自主招生;未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可按志愿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在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时,学生应依序填报,若多所学校拟录取同一学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志愿序号靠前的学校优先录取。民办初中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形式)的时间不得早于5月18日,组织自主招生不得早于7月5日,开展面谈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三天。(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7〕1号)相关规定办理。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以上区域的艺体特长生。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四)学位确定及报到所有学校学位确定后,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17-18日在网上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作为办理入学手续和注册学籍的依据。7月20-23日,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规范入学招生(一)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初中择校入学学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二)坚持免试入学。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不得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并通过中高年级增班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严禁登记、收取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三)严格执行计划。初中学校招生信息一经公布,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不得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四)严格学制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初中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培训机构在小学教学时间招收全日制学习的小学生进行培训。(五)规范特殊人才入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六)严禁提前招生。初中学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变相“掐尖”选拔学生,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进行。(七)规范收费行为。初中学校不得在学生最终确认学位前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民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及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相同。(八)加大违规处罚。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初中学校,须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初中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列入不诚信名单、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做好小升初的宣传工作,通过在校门外、校园网、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将初中学校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入学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2018年成都市小升初有关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办理的有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家长和学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次成都市的小升初政策,较往年有什么办法呢?对此,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详细的图解,为大家解读了这一疑惑!一起来看——您好,孩子可以在户籍地以第二顺位就读犀浦镇的公立小学。你也可以等成华房产证到手后再将孩子户口迁到成华的房产上,按照第一顺位转学至成华区划片的公立小学。入学顺位参考: 1.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监护人(产权为百分百产权),第一顺位2.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四老(监护人在主城区无其他房产,必须有无房证明),第二顺位3.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监护人(产权不是百分百全产权),第三顺位4.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四老(监护人有房),第四顺位;5.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四老无房且监护人无房,第五顺位
今(16)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通知原文如下: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30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8〕157号)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基本要求和原则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成都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小升初在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参加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均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二、学位计划及划片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认真调研区域内初中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情况,科学制定初中学校入学计划和划片方案,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都有初中学位。小升初划片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优质初中划片范围的确定,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得将划片范围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调整划片范围要慎重稳妥。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所属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行为,指导学校不断加大成都本地生招生比例,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条件、年检结果等实际情况核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要按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和简章,填报《2018年成都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信息公示表》和《民办学校2018年初中招生承诺书》,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备案后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民办初中学校跨区(市)县招生应提供足够的住宿条件。三、信息采集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访问网址:www.cdzk.org,点击“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一)在本市就读、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就读小学提供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按学生户籍进行材料汇总和统一转交,由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小升初。(二)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有准确的国网学籍号)到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三)就读小学及户籍均不在成都市、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需在成都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4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报名流水号共八位,前五位为各区(市)县小学代码(小学代码前两位代表各区〈市〉县代码,例如:锦江区天涯石小学代码为01402),第六、七、八位数为学生流水号(001-999)。四、学位确定(一)公办学校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升初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公办学位确定。第一批: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招生具体工作另行安排。从2020年起,取消艺体特长生招生。第二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第二批次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的办法。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随机派位。具有郊区新城户籍及已在郊区新城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名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具有青羊区户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限女生)均可报名参加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的随机派位。第三批: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初中学校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郊区新城初中学校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按成都市统一日程安排开展小升初工作。(二)民办学校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学生通过市招考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可填报一个随机派位志愿和三个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第一个志愿与随机派位志愿相同。民办初中学校成都市本地生招生计划30%的名额由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剩余计划可采取面谈等方式确定。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时,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学位;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派位计划时,则直接录取所有随机派位报名学生。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自主招生;未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可按志愿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在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时,学生应依序填报,若多所学校拟录取同一学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志愿序号靠前的学校优先录取。民办初中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形式)的时间不得早于5月18日,组织自主招生不得早于7月5日,开展面谈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三天。(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7〕1号)相关规定办理。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以上区域的艺体特长生。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四)学位确定及报到所有学校学位确定后,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17-18日在网上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作为办理入学手续和注册学籍的依据。7月20-23日,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规范入学招生(一)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初中择校入学学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二)坚持免试入学。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不得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并通过中高年级增班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严禁登记、收取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三)严格执行计划。初中学校招生信息一经公布,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不得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四)严格学制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初中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培训机构在小学教学时间招收全日制学习的小学生进行培训。(五)规范特殊人才入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六)严禁提前招生。初中学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变相“掐尖”选拔学生,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进行。(七)规范收费行为。初中学校不得在学生最终确认学位前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民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及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相同。(八)加大违规处罚。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初中学校,须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初中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列入不诚信名单、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做好小升初的宣传工作,通过在校门外、校园网、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将初中学校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入学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2018年成都市小升初有关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办理的有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家长和学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次成都市的小升初政策,较往年有什么办法呢?对此,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详细的图解,为大家解读了这一疑惑!一起来看——
今(16)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通知原文如下: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30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8〕157号)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基本要求和原则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成都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小升初在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参加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均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二、学位计划及划片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认真调研区域内初中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情况,科学制定初中学校入学计划和划片方案,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都有初中学位。小升初划片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优质初中划片范围的确定,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得将划片范围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调整划片范围要慎重稳妥。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所属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行为,指导学校不断加大成都本地生招生比例,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条件、年检结果等实际情况核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要按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和简章,填报《2018年成都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信息公示表》和《民办学校2018年初中招生承诺书》,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备案后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民办初中学校跨区(市)县招生应提供足够的住宿条件。三、信息采集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访问网址:www.cdzk.org,点击“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一)在本市就读、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就读小学提供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按学生户籍进行材料汇总和统一转交,由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小升初。(二)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有准确的国网学籍号)到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三)就读小学及户籍均不在成都市、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需在成都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4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报名流水号共八位,前五位为各区(市)县小学代码(小学代码前两位代表各区〈市〉县代码,例如:锦江区天涯石小学代码为01402),第六、七、八位数为学生流水号(001-999)。四、学位确定(一)公办学校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升初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公办学位确定。第一批: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招生具体工作另行安排。从2020年起,取消艺体特长生招生。第二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第二批次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的办法。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随机派位。具有郊区新城户籍及已在郊区新城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名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具有青羊区户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限女生)均可报名参加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的随机派位。第三批: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初中学校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郊区新城初中学校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按成都市统一日程安排开展小升初工作。(二)民办学校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学生通过市招考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可填报一个随机派位志愿和三个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第一个志愿与随机派位志愿相同。民办初中学校成都市本地生招生计划30%的名额由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剩余计划可采取面谈等方式确定。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时,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学位;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派位计划时,则直接录取所有随机派位报名学生。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自主招生;未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可按志愿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在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时,学生应依序填报,若多所学校拟录取同一学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志愿序号靠前的学校优先录取。民办初中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形式)的时间不得早于5月18日,组织自主招生不得早于7月5日,开展面谈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三天。(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7〕1号)相关规定办理。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以上区域的艺体特长生。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四)学位确定及报到所有学校学位确定后,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17-18日在网上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作为办理入学手续和注册学籍的依据。7月20-23日,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规范入学招生(一)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初中择校入学学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二)坚持免试入学。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不得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并通过中高年级增班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严禁登记、收取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三)严格执行计划。初中学校招生信息一经公布,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不得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四)严格学制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初中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培训机构在小学教学时间招收全日制学习的小学生进行培训。(五)规范特殊人才入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六)严禁提前招生。初中学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变相“掐尖”选拔学生,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进行。(七)规范收费行为。初中学校不得在学生最终确认学位前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民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及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相同。(八)加大违规处罚。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初中学校,须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初中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列入不诚信名单、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做好小升初的宣传工作,通过在校门外、校园网、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将初中学校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入学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2018年成都市小升初有关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办理的有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家长和学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次成都市的小升初政策,较往年有什么办法呢?对此,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详细的图解,为大家解读了这一疑惑!一起来看——您好,孩子可以在户籍地以第二顺位就读犀浦镇的公立小学。你也可以等成华房产证到手后再将孩子户口迁到成华的房产上,按照第一顺位转学至成华区划片的公立小学。入学顺位参考: 1.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监护人(产权为百分百产权),第一顺位2.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四老(监护人在主城区无其他房产,必须有无房证明),第二顺位3.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监护人(产权不是百分百全产权),第三顺位4.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四老(监护人有房),第四顺位;5.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四老无房且监护人无房,第五顺位
今(16)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通知原文如下: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30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8〕157号)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基本要求和原则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成都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小升初在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参加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均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二、学位计划及划片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认真调研区域内初中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情况,科学制定初中学校入学计划和划片方案,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都有初中学位。小升初划片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优质初中划片范围的确定,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得将划片范围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调整划片范围要慎重稳妥。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所属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行为,指导学校不断加大成都本地生招生比例,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条件、年检结果等实际情况核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要按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和简章,填报《2018年成都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信息公示表》和《民办学校2018年初中招生承诺书》,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备案后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民办初中学校跨区(市)县招生应提供足够的住宿条件。三、信息采集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访问网址:www.cdzk.org,点击“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一)在本市就读、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就读小学提供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按学生户籍进行材料汇总和统一转交,由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小升初。(二)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有准确的国网学籍号)到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三)就读小学及户籍均不在成都市、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需在成都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4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报名流水号共八位,前五位为各区(市)县小学代码(小学代码前两位代表各区〈市〉县代码,例如:锦江区天涯石小学代码为01402),第六、七、八位数为学生流水号(001-999)。四、学位确定(一)公办学校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升初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公办学位确定。第一批: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招生具体工作另行安排。从2020年起,取消艺体特长生招生。第二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第二批次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的办法。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随机派位。具有郊区新城户籍及已在郊区新城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名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具有青羊区户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限女生)均可报名参加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的随机派位。第三批: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初中学校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郊区新城初中学校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按成都市统一日程安排开展小升初工作。(二)民办学校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学生通过市招考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可填报一个随机派位志愿和三个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第一个志愿与随机派位志愿相同。民办初中学校成都市本地生招生计划30%的名额由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剩余计划可采取面谈等方式确定。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时,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学位;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派位计划时,则直接录取所有随机派位报名学生。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自主招生;未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可按志愿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在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时,学生应依序填报,若多所学校拟录取同一学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志愿序号靠前的学校优先录取。民办初中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形式)的时间不得早于5月18日,组织自主招生不得早于7月5日,开展面谈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三天。(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7〕1号)相关规定办理。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以上区域的艺体特长生。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四)学位确定及报到所有学校学位确定后,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17-18日在网上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作为办理入学手续和注册学籍的依据。7月20-23日,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规范入学招生(一)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初中择校入学学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二)坚持免试入学。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不得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并通过中高年级增班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严禁登记、收取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三)严格执行计划。初中学校招生信息一经公布,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不得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四)严格学制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初中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培训机构在小学教学时间招收全日制学习的小学生进行培训。(五)规范特殊人才入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六)严禁提前招生。初中学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变相“掐尖”选拔学生,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进行。(七)规范收费行为。初中学校不得在学生最终确认学位前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民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及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相同。(八)加大违规处罚。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初中学校,须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初中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列入不诚信名单、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做好小升初的宣传工作,通过在校门外、校园网、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将初中学校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入学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2018年成都市小升初有关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办理的有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家长和学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次成都市的小升初政策,较往年有什么办法呢?对此,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详细的图解,为大家解读了这一疑惑!一起来看——
今(16)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通知原文如下: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30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8〕157号)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基本要求和原则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成都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小升初在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参加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均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二、学位计划及划片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认真调研区域内初中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情况,科学制定初中学校入学计划和划片方案,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都有初中学位。小升初划片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优质初中划片范围的确定,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得将划片范围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调整划片范围要慎重稳妥。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所属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行为,指导学校不断加大成都本地生招生比例,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条件、年检结果等实际情况核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要按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和简章,填报《2018年成都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信息公示表》和《民办学校2018年初中招生承诺书》,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备案后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民办初中学校跨区(市)县招生应提供足够的住宿条件。三、信息采集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访问网址:www.cdzk.org,点击“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一)在本市就读、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就读小学提供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按学生户籍进行材料汇总和统一转交,由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小升初。(二)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有准确的国网学籍号)到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三)就读小学及户籍均不在成都市、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需在成都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4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报名流水号共八位,前五位为各区(市)县小学代码(小学代码前两位代表各区〈市〉县代码,例如:锦江区天涯石小学代码为01402),第六、七、八位数为学生流水号(001-999)。四、学位确定(一)公办学校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升初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公办学位确定。第一批: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招生具体工作另行安排。从2020年起,取消艺体特长生招生。第二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第二批次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的办法。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随机派位。具有郊区新城户籍及已在郊区新城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名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具有青羊区户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限女生)均可报名参加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的随机派位。第三批: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初中学校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郊区新城初中学校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按成都市统一日程安排开展小升初工作。(二)民办学校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学生通过市招考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可填报一个随机派位志愿和三个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第一个志愿与随机派位志愿相同。民办初中学校成都市本地生招生计划30%的名额由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剩余计划可采取面谈等方式确定。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时,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学位;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派位计划时,则直接录取所有随机派位报名学生。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自主招生;未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可按志愿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在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时,学生应依序填报,若多所学校拟录取同一学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志愿序号靠前的学校优先录取。民办初中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形式)的时间不得早于5月18日,组织自主招生不得早于7月5日,开展面谈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三天。(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7〕1号)相关规定办理。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以上区域的艺体特长生。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四)学位确定及报到所有学校学位确定后,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17-18日在网上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作为办理入学手续和注册学籍的依据。7月20-23日,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规范入学招生(一)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初中择校入学学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二)坚持免试入学。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不得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并通过中高年级增班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严禁登记、收取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三)严格执行计划。初中学校招生信息一经公布,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不得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四)严格学制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初中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培训机构在小学教学时间招收全日制学习的小学生进行培训。(五)规范特殊人才入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六)严禁提前招生。初中学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变相“掐尖”选拔学生,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进行。(七)规范收费行为。初中学校不得在学生最终确认学位前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民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及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相同。(八)加大违规处罚。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初中学校,须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初中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列入不诚信名单、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做好小升初的宣传工作,通过在校门外、校园网、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将初中学校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入学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2018年成都市小升初有关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办理的有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家长和学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次成都市的小升初政策,较往年有什么办法呢?对此,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详细的图解,为大家解读了这一疑惑!一起来看——您好,孩子可以在户籍地以第二顺位就读犀浦镇的公立小学。你也可以等成华房产证到手后再将孩子户口迁到成华的房产上,按照第一顺位转学至成华区划片的公立小学。入学顺位参考: 1.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监护人(产权为百分百产权),第一顺位2.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四老(监护人在主城区无其他房产,必须有无房证明),第二顺位3.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监护人(产权不是百分百全产权),第三顺位4.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四老(监护人有房),第四顺位;5.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四老无房且监护人无房,第五顺位
肯定是没有机会,智科这赛季进季后赛打打,争取个名额就不错了,第一目标该是保级。目前来看离季后赛不远了。没有教练没有分析师,磨合也少。
今(16)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通知原文如下: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30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8〕157号)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基本要求和原则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成都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小升初在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参加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均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二、学位计划及划片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认真调研区域内初中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情况,科学制定初中学校入学计划和划片方案,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都有初中学位。小升初划片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优质初中划片范围的确定,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得将划片范围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调整划片范围要慎重稳妥。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所属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行为,指导学校不断加大成都本地生招生比例,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条件、年检结果等实际情况核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要按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和简章,填报《2018年成都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信息公示表》和《民办学校2018年初中招生承诺书》,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备案后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民办初中学校跨区(市)县招生应提供足够的住宿条件。三、信息采集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访问网址:www.cdzk.org,点击“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一)在本市就读、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就读小学提供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按学生户籍进行材料汇总和统一转交,由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小升初。(二)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有准确的国网学籍号)到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三)就读小学及户籍均不在成都市、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需在成都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4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报名流水号共八位,前五位为各区(市)县小学代码(小学代码前两位代表各区〈市〉县代码,例如:锦江区天涯石小学代码为01402),第六、七、八位数为学生流水号(001-999)。四、学位确定(一)公办学校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升初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公办学位确定。第一批: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招生具体工作另行安排。从2020年起,取消艺体特长生招生。第二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第二批次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的办法。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随机派位。具有郊区新城户籍及已在郊区新城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名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具有青羊区户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限女生)均可报名参加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的随机派位。第三批: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初中学校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郊区新城初中学校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按成都市统一日程安排开展小升初工作。(二)民办学校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学生通过市招考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可填报一个随机派位志愿和三个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第一个志愿与随机派位志愿相同。民办初中学校成都市本地生招生计划30%的名额由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剩余计划可采取面谈等方式确定。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时,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学位;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派位计划时,则直接录取所有随机派位报名学生。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自主招生;未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可按志愿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在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时,学生应依序填报,若多所学校拟录取同一学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志愿序号靠前的学校优先录取。民办初中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形式)的时间不得早于5月18日,组织自主招生不得早于7月5日,开展面谈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三天。(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7〕1号)相关规定办理。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以上区域的艺体特长生。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四)学位确定及报到所有学校学位确定后,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17-18日在网上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作为办理入学手续和注册学籍的依据。7月20-23日,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规范入学招生(一)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初中择校入学学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二)坚持免试入学。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不得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并通过中高年级增班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严禁登记、收取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三)严格执行计划。初中学校招生信息一经公布,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不得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四)严格学制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初中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培训机构在小学教学时间招收全日制学习的小学生进行培训。(五)规范特殊人才入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六)严禁提前招生。初中学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变相“掐尖”选拔学生,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进行。(七)规范收费行为。初中学校不得在学生最终确认学位前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民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及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相同。(八)加大违规处罚。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初中学校,须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初中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列入不诚信名单、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做好小升初的宣传工作,通过在校门外、校园网、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将初中学校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入学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2018年成都市小升初有关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办理的有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家长和学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次成都市的小升初政策,较往年有什么办法呢?对此,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详细的图解,为大家解读了这一疑惑!一起来看——
今(16)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通知原文如下: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30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8〕157号)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基本要求和原则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成都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小升初在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参加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均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二、学位计划及划片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认真调研区域内初中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情况,科学制定初中学校入学计划和划片方案,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都有初中学位。小升初划片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优质初中划片范围的确定,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得将划片范围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调整划片范围要慎重稳妥。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所属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行为,指导学校不断加大成都本地生招生比例,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条件、年检结果等实际情况核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要按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和简章,填报《2018年成都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信息公示表》和《民办学校2018年初中招生承诺书》,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备案后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民办初中学校跨区(市)县招生应提供足够的住宿条件。三、信息采集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访问网址:www.cdzk.org,点击“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一)在本市就读、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就读小学提供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按学生户籍进行材料汇总和统一转交,由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小升初。(二)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有准确的国网学籍号)到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三)就读小学及户籍均不在成都市、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需在成都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4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报名流水号共八位,前五位为各区(市)县小学代码(小学代码前两位代表各区〈市〉县代码,例如:锦江区天涯石小学代码为01402),第六、七、八位数为学生流水号(001-999)。四、学位确定(一)公办学校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升初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公办学位确定。第一批: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招生具体工作另行安排。从2020年起,取消艺体特长生招生。第二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第二批次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的办法。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随机派位。具有郊区新城户籍及已在郊区新城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名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具有青羊区户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限女生)均可报名参加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的随机派位。第三批: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初中学校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郊区新城初中学校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按成都市统一日程安排开展小升初工作。(二)民办学校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学生通过市招考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可填报一个随机派位志愿和三个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第一个志愿与随机派位志愿相同。民办初中学校成都市本地生招生计划30%的名额由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剩余计划可采取面谈等方式确定。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时,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学位;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派位计划时,则直接录取所有随机派位报名学生。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自主招生;未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可按志愿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在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时,学生应依序填报,若多所学校拟录取同一学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志愿序号靠前的学校优先录取。民办初中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形式)的时间不得早于5月18日,组织自主招生不得早于7月5日,开展面谈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三天。(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7〕1号)相关规定办理。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以上区域的艺体特长生。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四)学位确定及报到所有学校学位确定后,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17-18日在网上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作为办理入学手续和注册学籍的依据。7月20-23日,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规范入学招生(一)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初中择校入学学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二)坚持免试入学。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不得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并通过中高年级增班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严禁登记、收取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三)严格执行计划。初中学校招生信息一经公布,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不得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四)严格学制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初中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培训机构在小学教学时间招收全日制学习的小学生进行培训。(五)规范特殊人才入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六)严禁提前招生。初中学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变相“掐尖”选拔学生,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进行。(七)规范收费行为。初中学校不得在学生最终确认学位前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民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及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相同。(八)加大违规处罚。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初中学校,须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初中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列入不诚信名单、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做好小升初的宣传工作,通过在校门外、校园网、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将初中学校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入学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2018年成都市小升初有关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办理的有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家长和学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次成都市的小升初政策,较往年有什么办法呢?对此,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详细的图解,为大家解读了这一疑惑!一起来看——您好,孩子可以在户籍地以第二顺位就读犀浦镇的公立小学。你也可以等成华房产证到手后再将孩子户口迁到成华的房产上,按照第一顺位转学至成华区划片的公立小学。入学顺位参考: 1.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监护人(产权为百分百产权),第一顺位2.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四老(监护人在主城区无其他房产,必须有无房证明),第二顺位3.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监护人(产权不是百分百全产权),第三顺位4.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四老(监护人有房),第四顺位;5.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四老无房且监护人无房,第五顺位
今(16)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通知原文如下: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30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8〕157号)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基本要求和原则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成都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小升初在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参加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均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二、学位计划及划片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认真调研区域内初中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情况,科学制定初中学校入学计划和划片方案,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都有初中学位。小升初划片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优质初中划片范围的确定,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得将划片范围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调整划片范围要慎重稳妥。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所属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行为,指导学校不断加大成都本地生招生比例,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条件、年检结果等实际情况核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要按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和简章,填报《2018年成都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信息公示表》和《民办学校2018年初中招生承诺书》,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备案后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民办初中学校跨区(市)县招生应提供足够的住宿条件。三、信息采集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访问网址:www.cdzk.org,点击“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一)在本市就读、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就读小学提供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按学生户籍进行材料汇总和统一转交,由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小升初。(二)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有准确的国网学籍号)到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三)就读小学及户籍均不在成都市、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需在成都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4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报名流水号共八位,前五位为各区(市)县小学代码(小学代码前两位代表各区〈市〉县代码,例如:锦江区天涯石小学代码为01402),第六、七、八位数为学生流水号(001-999)。四、学位确定(一)公办学校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升初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公办学位确定。第一批: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招生具体工作另行安排。从2020年起,取消艺体特长生招生。第二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第二批次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的办法。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随机派位。具有郊区新城户籍及已在郊区新城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名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具有青羊区户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限女生)均可报名参加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的随机派位。第三批: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初中学校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郊区新城初中学校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按成都市统一日程安排开展小升初工作。(二)民办学校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学生通过市招考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可填报一个随机派位志愿和三个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第一个志愿与随机派位志愿相同。民办初中学校成都市本地生招生计划30%的名额由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剩余计划可采取面谈等方式确定。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时,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学位;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派位计划时,则直接录取所有随机派位报名学生。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自主招生;未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可按志愿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在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时,学生应依序填报,若多所学校拟录取同一学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志愿序号靠前的学校优先录取。民办初中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形式)的时间不得早于5月18日,组织自主招生不得早于7月5日,开展面谈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三天。(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7〕1号)相关规定办理。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以上区域的艺体特长生。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四)学位确定及报到所有学校学位确定后,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17-18日在网上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作为办理入学手续和注册学籍的依据。7月20-23日,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规范入学招生(一)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初中择校入学学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二)坚持免试入学。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不得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并通过中高年级增班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严禁登记、收取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三)严格执行计划。初中学校招生信息一经公布,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不得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四)严格学制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初中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培训机构在小学教学时间招收全日制学习的小学生进行培训。(五)规范特殊人才入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六)严禁提前招生。初中学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变相“掐尖”选拔学生,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进行。(七)规范收费行为。初中学校不得在学生最终确认学位前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民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及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相同。(八)加大违规处罚。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初中学校,须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初中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列入不诚信名单、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做好小升初的宣传工作,通过在校门外、校园网、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将初中学校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入学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2018年成都市小升初有关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办理的有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家长和学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次成都市的小升初政策,较往年有什么办法呢?对此,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详细的图解,为大家解读了这一疑惑!一起来看——
今(16)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通知原文如下: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30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8〕157号)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基本要求和原则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成都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小升初在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参加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均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二、学位计划及划片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认真调研区域内初中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情况,科学制定初中学校入学计划和划片方案,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都有初中学位。小升初划片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优质初中划片范围的确定,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得将划片范围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调整划片范围要慎重稳妥。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所属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行为,指导学校不断加大成都本地生招生比例,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条件、年检结果等实际情况核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要按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和简章,填报《2018年成都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信息公示表》和《民办学校2018年初中招生承诺书》,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备案后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民办初中学校跨区(市)县招生应提供足够的住宿条件。三、信息采集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访问网址:www.cdzk.org,点击“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一)在本市就读、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就读小学提供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按学生户籍进行材料汇总和统一转交,由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小升初。(二)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有准确的国网学籍号)到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三)就读小学及户籍均不在成都市、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需在成都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4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报名流水号共八位,前五位为各区(市)县小学代码(小学代码前两位代表各区〈市〉县代码,例如:锦江区天涯石小学代码为01402),第六、七、八位数为学生流水号(001-999)。四、学位确定(一)公办学校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升初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公办学位确定。第一批: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招生具体工作另行安排。从2020年起,取消艺体特长生招生。第二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第二批次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的办法。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随机派位。具有郊区新城户籍及已在郊区新城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名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具有青羊区户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限女生)均可报名参加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的随机派位。第三批: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初中学校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郊区新城初中学校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按成都市统一日程安排开展小升初工作。(二)民办学校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学生通过市招考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可填报一个随机派位志愿和三个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第一个志愿与随机派位志愿相同。民办初中学校成都市本地生招生计划30%的名额由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剩余计划可采取面谈等方式确定。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时,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学位;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派位计划时,则直接录取所有随机派位报名学生。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自主招生;未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可按志愿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在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时,学生应依序填报,若多所学校拟录取同一学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志愿序号靠前的学校优先录取。民办初中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形式)的时间不得早于5月18日,组织自主招生不得早于7月5日,开展面谈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三天。(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7〕1号)相关规定办理。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以上区域的艺体特长生。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四)学位确定及报到所有学校学位确定后,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17-18日在网上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作为办理入学手续和注册学籍的依据。7月20-23日,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规范入学招生(一)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初中择校入学学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二)坚持免试入学。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不得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并通过中高年级增班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严禁登记、收取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三)严格执行计划。初中学校招生信息一经公布,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不得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四)严格学制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初中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培训机构在小学教学时间招收全日制学习的小学生进行培训。(五)规范特殊人才入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六)严禁提前招生。初中学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变相“掐尖”选拔学生,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进行。(七)规范收费行为。初中学校不得在学生最终确认学位前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民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及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相同。(八)加大违规处罚。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初中学校,须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初中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列入不诚信名单、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做好小升初的宣传工作,通过在校门外、校园网、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将初中学校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入学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2018年成都市小升初有关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办理的有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家长和学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次成都市的小升初政策,较往年有什么办法呢?对此,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详细的图解,为大家解读了这一疑惑!一起来看——您好,孩子可以在户籍地以第二顺位就读犀浦镇的公立小学。你也可以等成华房产证到手后再将孩子户口迁到成华的房产上,按照第一顺位转学至成华区划片的公立小学。入学顺位参考: 1.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监护人(产权为百分百产权),第一顺位2.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四老(监护人在主城区无其他房产,必须有无房证明),第二顺位3.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监护人(产权不是百分百全产权),第三顺位4.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四老(监护人有房),第四顺位;5.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四老无房且监护人无房,第五顺位
今(16)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通知原文如下: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30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8〕157号)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基本要求和原则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成都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小升初在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参加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均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二、学位计划及划片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认真调研区域内初中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情况,科学制定初中学校入学计划和划片方案,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都有初中学位。小升初划片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优质初中划片范围的确定,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得将划片范围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调整划片范围要慎重稳妥。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所属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行为,指导学校不断加大成都本地生招生比例,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条件、年检结果等实际情况核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要按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和简章,填报《2018年成都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信息公示表》和《民办学校2018年初中招生承诺书》,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备案后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民办初中学校跨区(市)县招生应提供足够的住宿条件。三、信息采集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访问网址:www.cdzk.org,点击“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一)在本市就读、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就读小学提供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按学生户籍进行材料汇总和统一转交,由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小升初。(二)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有准确的国网学籍号)到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三)就读小学及户籍均不在成都市、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需在成都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4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报名流水号共八位,前五位为各区(市)县小学代码(小学代码前两位代表各区〈市〉县代码,例如:锦江区天涯石小学代码为01402),第六、七、八位数为学生流水号(001-999)。四、学位确定(一)公办学校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升初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公办学位确定。第一批: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招生具体工作另行安排。从2020年起,取消艺体特长生招生。第二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第二批次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的办法。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随机派位。具有郊区新城户籍及已在郊区新城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名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具有青羊区户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限女生)均可报名参加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的随机派位。第三批: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初中学校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郊区新城初中学校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按成都市统一日程安排开展小升初工作。(二)民办学校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学生通过市招考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可填报一个随机派位志愿和三个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第一个志愿与随机派位志愿相同。民办初中学校成都市本地生招生计划30%的名额由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剩余计划可采取面谈等方式确定。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时,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学位;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派位计划时,则直接录取所有随机派位报名学生。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自主招生;未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可按志愿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在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时,学生应依序填报,若多所学校拟录取同一学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志愿序号靠前的学校优先录取。民办初中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形式)的时间不得早于5月18日,组织自主招生不得早于7月5日,开展面谈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三天。(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7〕1号)相关规定办理。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以上区域的艺体特长生。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四)学位确定及报到所有学校学位确定后,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17-18日在网上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作为办理入学手续和注册学籍的依据。7月20-23日,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规范入学招生(一)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初中择校入学学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二)坚持免试入学。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不得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并通过中高年级增班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严禁登记、收取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三)严格执行计划。初中学校招生信息一经公布,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不得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四)严格学制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初中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培训机构在小学教学时间招收全日制学习的小学生进行培训。(五)规范特殊人才入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六)严禁提前招生。初中学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变相“掐尖”选拔学生,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进行。(七)规范收费行为。初中学校不得在学生最终确认学位前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民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及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相同。(八)加大违规处罚。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初中学校,须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初中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列入不诚信名单、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做好小升初的宣传工作,通过在校门外、校园网、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将初中学校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入学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2018年成都市小升初有关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办理的有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家长和学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次成都市的小升初政策,较往年有什么办法呢?对此,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详细的图解,为大家解读了这一疑惑!一起来看——
今(16)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通知原文如下: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30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8〕157号)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基本要求和原则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成都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小升初在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参加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均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二、学位计划及划片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认真调研区域内初中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情况,科学制定初中学校入学计划和划片方案,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都有初中学位。小升初划片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优质初中划片范围的确定,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得将划片范围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调整划片范围要慎重稳妥。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所属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行为,指导学校不断加大成都本地生招生比例,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条件、年检结果等实际情况核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要按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和简章,填报《2018年成都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信息公示表》和《民办学校2018年初中招生承诺书》,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备案后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民办初中学校跨区(市)县招生应提供足够的住宿条件。三、信息采集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访问网址:www.cdzk.org,点击“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一)在本市就读、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就读小学提供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按学生户籍进行材料汇总和统一转交,由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小升初。(二)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有准确的国网学籍号)到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三)就读小学及户籍均不在成都市、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需在成都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4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报名流水号共八位,前五位为各区(市)县小学代码(小学代码前两位代表各区〈市〉县代码,例如:锦江区天涯石小学代码为01402),第六、七、八位数为学生流水号(001-999)。四、学位确定(一)公办学校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升初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公办学位确定。第一批: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招生具体工作另行安排。从2020年起,取消艺体特长生招生。第二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第二批次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的办法。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随机派位。具有郊区新城户籍及已在郊区新城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名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具有青羊区户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限女生)均可报名参加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的随机派位。第三批: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初中学校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郊区新城初中学校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按成都市统一日程安排开展小升初工作。(二)民办学校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学生通过市招考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可填报一个随机派位志愿和三个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第一个志愿与随机派位志愿相同。民办初中学校成都市本地生招生计划30%的名额由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剩余计划可采取面谈等方式确定。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时,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学位;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派位计划时,则直接录取所有随机派位报名学生。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自主招生;未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可按志愿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在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时,学生应依序填报,若多所学校拟录取同一学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志愿序号靠前的学校优先录取。民办初中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形式)的时间不得早于5月18日,组织自主招生不得早于7月5日,开展面谈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三天。(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7〕1号)相关规定办理。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以上区域的艺体特长生。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四)学位确定及报到所有学校学位确定后,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17-18日在网上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作为办理入学手续和注册学籍的依据。7月20-23日,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规范入学招生(一)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初中择校入学学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二)坚持免试入学。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不得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并通过中高年级增班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严禁登记、收取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三)严格执行计划。初中学校招生信息一经公布,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不得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四)严格学制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初中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培训机构在小学教学时间招收全日制学习的小学生进行培训。(五)规范特殊人才入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六)严禁提前招生。初中学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变相“掐尖”选拔学生,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进行。(七)规范收费行为。初中学校不得在学生最终确认学位前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民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及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相同。(八)加大违规处罚。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初中学校,须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初中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列入不诚信名单、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做好小升初的宣传工作,通过在校门外、校园网、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将初中学校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入学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2018年成都市小升初有关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办理的有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家长和学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次成都市的小升初政策,较往年有什么办法呢?对此,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详细的图解,为大家解读了这一疑惑!一起来看——您好,孩子可以在户籍地以第二顺位就读犀浦镇的公立小学。你也可以等成华房产证到手后再将孩子户口迁到成华的房产上,按照第一顺位转学至成华区划片的公立小学。入学顺位参考: 1.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监护人(产权为百分百产权),第一顺位2.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四老(监护人在主城区无其他房产,必须有无房证明),第二顺位3.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监护人(产权不是百分百全产权),第三顺位4.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四老(监护人有房),第四顺位;5.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四老无房且监护人无房,第五顺位
今(16)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通知原文如下: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30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8〕157号)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基本要求和原则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成都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小升初在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参加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均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二、学位计划及划片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认真调研区域内初中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情况,科学制定初中学校入学计划和划片方案,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都有初中学位。小升初划片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优质初中划片范围的确定,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得将划片范围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调整划片范围要慎重稳妥。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所属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行为,指导学校不断加大成都本地生招生比例,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条件、年检结果等实际情况核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要按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和简章,填报《2018年成都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信息公示表》和《民办学校2018年初中招生承诺书》,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备案后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民办初中学校跨区(市)县招生应提供足够的住宿条件。三、信息采集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访问网址:www.cdzk.org,点击“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一)在本市就读、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就读小学提供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按学生户籍进行材料汇总和统一转交,由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小升初。(二)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有准确的国网学籍号)到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三)就读小学及户籍均不在成都市、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需在成都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4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报名流水号共八位,前五位为各区(市)县小学代码(小学代码前两位代表各区〈市〉县代码,例如:锦江区天涯石小学代码为01402),第六、七、八位数为学生流水号(001-999)。四、学位确定(一)公办学校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升初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公办学位确定。第一批: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招生具体工作另行安排。从2020年起,取消艺体特长生招生。第二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第二批次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的办法。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随机派位。具有郊区新城户籍及已在郊区新城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名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具有青羊区户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限女生)均可报名参加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的随机派位。第三批: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初中学校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郊区新城初中学校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按成都市统一日程安排开展小升初工作。(二)民办学校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学生通过市招考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可填报一个随机派位志愿和三个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第一个志愿与随机派位志愿相同。民办初中学校成都市本地生招生计划30%的名额由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剩余计划可采取面谈等方式确定。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时,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学位;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派位计划时,则直接录取所有随机派位报名学生。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自主招生;未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可按志愿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在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时,学生应依序填报,若多所学校拟录取同一学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志愿序号靠前的学校优先录取。民办初中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形式)的时间不得早于5月18日,组织自主招生不得早于7月5日,开展面谈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三天。(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7〕1号)相关规定办理。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以上区域的艺体特长生。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四)学位确定及报到所有学校学位确定后,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17-18日在网上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作为办理入学手续和注册学籍的依据。7月20-23日,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规范入学招生(一)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初中择校入学学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二)坚持免试入学。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不得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并通过中高年级增班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严禁登记、收取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三)严格执行计划。初中学校招生信息一经公布,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不得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四)严格学制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初中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培训机构在小学教学时间招收全日制学习的小学生进行培训。(五)规范特殊人才入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六)严禁提前招生。初中学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变相“掐尖”选拔学生,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进行。(七)规范收费行为。初中学校不得在学生最终确认学位前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民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及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相同。(八)加大违规处罚。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初中学校,须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初中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列入不诚信名单、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做好小升初的宣传工作,通过在校门外、校园网、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将初中学校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入学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2018年成都市小升初有关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办理的有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家长和学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次成都市的小升初政策,较往年有什么办法呢?对此,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详细的图解,为大家解读了这一疑惑!一起来看——
今(16)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通知原文如下: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30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8〕157号)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基本要求和原则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成都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小升初在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参加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均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二、学位计划及划片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认真调研区域内初中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情况,科学制定初中学校入学计划和划片方案,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都有初中学位。小升初划片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优质初中划片范围的确定,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得将划片范围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调整划片范围要慎重稳妥。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所属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行为,指导学校不断加大成都本地生招生比例,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条件、年检结果等实际情况核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要按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和简章,填报《2018年成都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信息公示表》和《民办学校2018年初中招生承诺书》,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备案后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民办初中学校跨区(市)县招生应提供足够的住宿条件。三、信息采集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访问网址:www.cdzk.org,点击“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一)在本市就读、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就读小学提供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按学生户籍进行材料汇总和统一转交,由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小升初。(二)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有准确的国网学籍号)到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三)就读小学及户籍均不在成都市、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需在成都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4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报名流水号共八位,前五位为各区(市)县小学代码(小学代码前两位代表各区〈市〉县代码,例如:锦江区天涯石小学代码为01402),第六、七、八位数为学生流水号(001-999)。四、学位确定(一)公办学校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升初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公办学位确定。第一批: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招生具体工作另行安排。从2020年起,取消艺体特长生招生。第二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第二批次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的办法。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随机派位。具有郊区新城户籍及已在郊区新城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名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具有青羊区户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限女生)均可报名参加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的随机派位。第三批: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初中学校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郊区新城初中学校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按成都市统一日程安排开展小升初工作。(二)民办学校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学生通过市招考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可填报一个随机派位志愿和三个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第一个志愿与随机派位志愿相同。民办初中学校成都市本地生招生计划30%的名额由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剩余计划可采取面谈等方式确定。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时,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学位;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派位计划时,则直接录取所有随机派位报名学生。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自主招生;未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可按志愿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在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时,学生应依序填报,若多所学校拟录取同一学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志愿序号靠前的学校优先录取。民办初中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形式)的时间不得早于5月18日,组织自主招生不得早于7月5日,开展面谈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三天。(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7〕1号)相关规定办理。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以上区域的艺体特长生。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四)学位确定及报到所有学校学位确定后,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17-18日在网上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作为办理入学手续和注册学籍的依据。7月20-23日,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规范入学招生(一)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初中择校入学学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二)坚持免试入学。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不得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并通过中高年级增班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严禁登记、收取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三)严格执行计划。初中学校招生信息一经公布,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不得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四)严格学制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初中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培训机构在小学教学时间招收全日制学习的小学生进行培训。(五)规范特殊人才入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六)严禁提前招生。初中学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变相“掐尖”选拔学生,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进行。(七)规范收费行为。初中学校不得在学生最终确认学位前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民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及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相同。(八)加大违规处罚。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初中学校,须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初中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列入不诚信名单、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做好小升初的宣传工作,通过在校门外、校园网、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将初中学校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入学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2018年成都市小升初有关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办理的有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家长和学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次成都市的小升初政策,较往年有什么办法呢?对此,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详细的图解,为大家解读了这一疑惑!一起来看——感谢邀请!感谢关注!嫌图片太复杂的家长也可以看下面的简要时间轴幼升小3月公布小学入学政策5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发布小学入学报名登记公告小学网上报名登记(网址:xr.cdzk.org)6月现场报名确认公布小学入学报名登记名单小学入学划片或随机派位所属各小学入学名单8月小学入学报到2019年参考成都市本地生入学政策2019幼升小报名时间参考幼升小常见疑问解答1、完成网上报名及现场审核后,孩子户籍发生变化怎么办?答:持适龄儿童户籍证明等材料,向原户籍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放弃入学申请,原户籍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做相应操作后,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新户籍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由新户籍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系统中录入,并按规定安排学位。2、公立小学在哪里现场审核?答: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审核点(登记点)进行公办小学入学报名资料审核。小贴士:这个审核点在哪儿呢?公立小学门口都有张贴,实在不知道的家长参考去年的划片范围,去相应的小学问问好了……3、现场审核需要带哪些资料?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报,并按日程安排 2019年6月3日-10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现场审核。小贴士:为什么有个“等”字,因为各个学校现场审核的材料可能不同,建议家长们去审核点或者教育行政部门问一下。4、怎么才是被录取了?小贴士:家长根据日程表查看状态就是,网址再打三千遍:http://xr.cdzk.org/5、住公租房、廉租房的娃娃咋上学?答: 持政府公租房/廉租房协议的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户籍人员子女完成网上报名后,如需在公租房/廉租房所在地入学,须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后通过“成都市小学入学网上报名系统”将申请人子女注册信息转公租房/廉租房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人再到公租房/廉租房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6、忘了网报怎么办?有些家长可能会质疑真有那么心大的家长吗?但其实每年问这个问题的家长还不少……自愿放弃服务区学校而选择就读本区(市)县以外学校的适龄儿童,其实际就读学校以及所属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督促其监护人将学生自愿放弃服务区学校并已在异地入学的《就读证明》送交服务区学校。(读私立小学的家长也需要办这个手续。)如此类已就读学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就读证明》或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区域内学位状况,统筹安排入学。因身体或其它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应向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总而言之就是孩子户籍在哪里,就被该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统筹入学了,不得没有书读哈!7、父母一方是集体户口,孩子怎么上学?这要分两种情况,1、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为成都市集体户籍,本人为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可以非成都市集体户籍一方法定监护人为申请人,按当年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提出入学申请。2、法定监护人双方(父和母)均为成都市集体户籍,仅本人为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向其户籍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法定监护人双方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由其户籍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区(市)县可自行制定此类人员子女入学办法。总结一下就是:按随迁子女政策统筹入学,或者到教育局申请统筹入学。8、私立小学报名没有录取怎么办?答:网报了的家长可以等着公立小学的审核确认,没有网报的家长只能参考第五条等统筹,或者到一些还在招生的私立小学看看有没有学位
今(16)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通知原文如下: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30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8〕157号)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基本要求和原则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成都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小升初在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参加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均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二、学位计划及划片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认真调研区域内初中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情况,科学制定初中学校入学计划和划片方案,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都有初中学位。小升初划片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优质初中划片范围的确定,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得将划片范围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调整划片范围要慎重稳妥。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所属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行为,指导学校不断加大成都本地生招生比例,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条件、年检结果等实际情况核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要按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和简章,填报《2018年成都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信息公示表》和《民办学校2018年初中招生承诺书》,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备案后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民办初中学校跨区(市)县招生应提供足够的住宿条件。三、信息采集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访问网址:www.cdzk.org,点击“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一)在本市就读、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就读小学提供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按学生户籍进行材料汇总和统一转交,由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小升初。(二)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有准确的国网学籍号)到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三)就读小学及户籍均不在成都市、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需在成都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4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报名流水号共八位,前五位为各区(市)县小学代码(小学代码前两位代表各区〈市〉县代码,例如:锦江区天涯石小学代码为01402),第六、七、八位数为学生流水号(001-999)。四、学位确定(一)公办学校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升初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公办学位确定。第一批: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招生具体工作另行安排。从2020年起,取消艺体特长生招生。第二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第二批次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的办法。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随机派位。具有郊区新城户籍及已在郊区新城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名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具有青羊区户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限女生)均可报名参加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的随机派位。第三批: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初中学校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郊区新城初中学校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按成都市统一日程安排开展小升初工作。(二)民办学校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学生通过市招考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可填报一个随机派位志愿和三个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第一个志愿与随机派位志愿相同。民办初中学校成都市本地生招生计划30%的名额由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剩余计划可采取面谈等方式确定。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时,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学位;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派位计划时,则直接录取所有随机派位报名学生。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自主招生;未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可按志愿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在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时,学生应依序填报,若多所学校拟录取同一学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志愿序号靠前的学校优先录取。民办初中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形式)的时间不得早于5月18日,组织自主招生不得早于7月5日,开展面谈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三天。(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7〕1号)相关规定办理。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以上区域的艺体特长生。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四)学位确定及报到所有学校学位确定后,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17-18日在网上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作为办理入学手续和注册学籍的依据。7月20-23日,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规范入学招生(一)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初中择校入学学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二)坚持免试入学。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不得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并通过中高年级增班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严禁登记、收取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三)严格执行计划。初中学校招生信息一经公布,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不得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四)严格学制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初中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培训机构在小学教学时间招收全日制学习的小学生进行培训。(五)规范特殊人才入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六)严禁提前招生。初中学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变相“掐尖”选拔学生,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进行。(七)规范收费行为。初中学校不得在学生最终确认学位前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民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及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相同。(八)加大违规处罚。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初中学校,须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初中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列入不诚信名单、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做好小升初的宣传工作,通过在校门外、校园网、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将初中学校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入学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2018年成都市小升初有关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办理的有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家长和学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次成都市的小升初政策,较往年有什么办法呢?对此,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详细的图解,为大家解读了这一疑惑!一起来看——
今(16)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通知原文如下: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30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8〕157号)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基本要求和原则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成都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小升初在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参加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均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二、学位计划及划片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认真调研区域内初中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情况,科学制定初中学校入学计划和划片方案,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都有初中学位。小升初划片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优质初中划片范围的确定,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得将划片范围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调整划片范围要慎重稳妥。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所属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行为,指导学校不断加大成都本地生招生比例,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条件、年检结果等实际情况核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要按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和简章,填报《2018年成都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信息公示表》和《民办学校2018年初中招生承诺书》,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备案后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民办初中学校跨区(市)县招生应提供足够的住宿条件。三、信息采集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访问网址:www.cdzk.org,点击“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一)在本市就读、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就读小学提供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按学生户籍进行材料汇总和统一转交,由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小升初。(二)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有准确的国网学籍号)到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三)就读小学及户籍均不在成都市、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需在成都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4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报名流水号共八位,前五位为各区(市)县小学代码(小学代码前两位代表各区〈市〉县代码,例如:锦江区天涯石小学代码为01402),第六、七、八位数为学生流水号(001-999)。四、学位确定(一)公办学校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升初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公办学位确定。第一批: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招生具体工作另行安排。从2020年起,取消艺体特长生招生。第二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第二批次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的办法。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随机派位。具有郊区新城户籍及已在郊区新城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名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具有青羊区户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限女生)均可报名参加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的随机派位。第三批: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初中学校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郊区新城初中学校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按成都市统一日程安排开展小升初工作。(二)民办学校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学生通过市招考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可填报一个随机派位志愿和三个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第一个志愿与随机派位志愿相同。民办初中学校成都市本地生招生计划30%的名额由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剩余计划可采取面谈等方式确定。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时,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学位;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派位计划时,则直接录取所有随机派位报名学生。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自主招生;未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可按志愿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在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时,学生应依序填报,若多所学校拟录取同一学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志愿序号靠前的学校优先录取。民办初中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形式)的时间不得早于5月18日,组织自主招生不得早于7月5日,开展面谈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三天。(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7〕1号)相关规定办理。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以上区域的艺体特长生。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四)学位确定及报到所有学校学位确定后,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17-18日在网上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作为办理入学手续和注册学籍的依据。7月20-23日,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规范入学招生(一)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初中择校入学学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二)坚持免试入学。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不得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并通过中高年级增班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严禁登记、收取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三)严格执行计划。初中学校招生信息一经公布,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不得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四)严格学制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初中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培训机构在小学教学时间招收全日制学习的小学生进行培训。(五)规范特殊人才入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六)严禁提前招生。初中学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变相“掐尖”选拔学生,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进行。(七)规范收费行为。初中学校不得在学生最终确认学位前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民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及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相同。(八)加大违规处罚。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初中学校,须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初中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列入不诚信名单、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做好小升初的宣传工作,通过在校门外、校园网、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将初中学校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入学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2018年成都市小升初有关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办理的有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家长和学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次成都市的小升初政策,较往年有什么办法呢?对此,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详细的图解,为大家解读了这一疑惑!一起来看——您好,孩子可以在户籍地以第二顺位就读犀浦镇的公立小学。你也可以等成华房产证到手后再将孩子户口迁到成华的房产上,按照第一顺位转学至成华区划片的公立小学。入学顺位参考: 1.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监护人(产权为百分百产权),第一顺位2.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四老(监护人在主城区无其他房产,必须有无房证明),第二顺位3.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监护人(产权不是百分百全产权),第三顺位4.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四老(监护人有房),第四顺位;5.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四老无房且监护人无房,第五顺位
今(16)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通知原文如下: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30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8〕157号)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基本要求和原则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成都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小升初在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参加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均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二、学位计划及划片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认真调研区域内初中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情况,科学制定初中学校入学计划和划片方案,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都有初中学位。小升初划片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优质初中划片范围的确定,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得将划片范围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调整划片范围要慎重稳妥。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所属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行为,指导学校不断加大成都本地生招生比例,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条件、年检结果等实际情况核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要按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和简章,填报《2018年成都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信息公示表》和《民办学校2018年初中招生承诺书》,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备案后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民办初中学校跨区(市)县招生应提供足够的住宿条件。三、信息采集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访问网址:www.cdzk.org,点击“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一)在本市就读、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就读小学提供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按学生户籍进行材料汇总和统一转交,由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小升初。(二)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有准确的国网学籍号)到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三)就读小学及户籍均不在成都市、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需在成都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4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报名流水号共八位,前五位为各区(市)县小学代码(小学代码前两位代表各区〈市〉县代码,例如:锦江区天涯石小学代码为01402),第六、七、八位数为学生流水号(001-999)。四、学位确定(一)公办学校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升初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公办学位确定。第一批: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招生具体工作另行安排。从2020年起,取消艺体特长生招生。第二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第二批次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的办法。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随机派位。具有郊区新城户籍及已在郊区新城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名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具有青羊区户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限女生)均可报名参加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的随机派位。第三批: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初中学校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郊区新城初中学校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按成都市统一日程安排开展小升初工作。(二)民办学校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学生通过市招考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可填报一个随机派位志愿和三个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第一个志愿与随机派位志愿相同。民办初中学校成都市本地生招生计划30%的名额由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剩余计划可采取面谈等方式确定。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时,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学位;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派位计划时,则直接录取所有随机派位报名学生。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自主招生;未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可按志愿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在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时,学生应依序填报,若多所学校拟录取同一学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志愿序号靠前的学校优先录取。民办初中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形式)的时间不得早于5月18日,组织自主招生不得早于7月5日,开展面谈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三天。(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7〕1号)相关规定办理。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以上区域的艺体特长生。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四)学位确定及报到所有学校学位确定后,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17-18日在网上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作为办理入学手续和注册学籍的依据。7月20-23日,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规范入学招生(一)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初中择校入学学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二)坚持免试入学。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不得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并通过中高年级增班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严禁登记、收取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三)严格执行计划。初中学校招生信息一经公布,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不得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四)严格学制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初中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培训机构在小学教学时间招收全日制学习的小学生进行培训。(五)规范特殊人才入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六)严禁提前招生。初中学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变相“掐尖”选拔学生,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进行。(七)规范收费行为。初中学校不得在学生最终确认学位前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民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及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相同。(八)加大违规处罚。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初中学校,须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初中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列入不诚信名单、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做好小升初的宣传工作,通过在校门外、校园网、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将初中学校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入学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2018年成都市小升初有关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办理的有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家长和学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次成都市的小升初政策,较往年有什么办法呢?对此,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详细的图解,为大家解读了这一疑惑!一起来看——
今(16)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通知原文如下: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30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8〕157号)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基本要求和原则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成都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小升初在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参加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均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二、学位计划及划片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认真调研区域内初中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情况,科学制定初中学校入学计划和划片方案,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都有初中学位。小升初划片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优质初中划片范围的确定,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得将划片范围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调整划片范围要慎重稳妥。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所属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行为,指导学校不断加大成都本地生招生比例,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条件、年检结果等实际情况核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要按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和简章,填报《2018年成都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信息公示表》和《民办学校2018年初中招生承诺书》,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备案后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民办初中学校跨区(市)县招生应提供足够的住宿条件。三、信息采集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访问网址:www.cdzk.org,点击“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一)在本市就读、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就读小学提供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按学生户籍进行材料汇总和统一转交,由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小升初。(二)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有准确的国网学籍号)到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三)就读小学及户籍均不在成都市、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需在成都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4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报名流水号共八位,前五位为各区(市)县小学代码(小学代码前两位代表各区〈市〉县代码,例如:锦江区天涯石小学代码为01402),第六、七、八位数为学生流水号(001-999)。四、学位确定(一)公办学校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升初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公办学位确定。第一批: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招生具体工作另行安排。从2020年起,取消艺体特长生招生。第二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第二批次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的办法。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随机派位。具有郊区新城户籍及已在郊区新城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名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具有青羊区户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限女生)均可报名参加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的随机派位。第三批: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初中学校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郊区新城初中学校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按成都市统一日程安排开展小升初工作。(二)民办学校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学生通过市招考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可填报一个随机派位志愿和三个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第一个志愿与随机派位志愿相同。民办初中学校成都市本地生招生计划30%的名额由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剩余计划可采取面谈等方式确定。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时,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学位;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派位计划时,则直接录取所有随机派位报名学生。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自主招生;未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可按志愿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在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时,学生应依序填报,若多所学校拟录取同一学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志愿序号靠前的学校优先录取。民办初中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形式)的时间不得早于5月18日,组织自主招生不得早于7月5日,开展面谈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三天。(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7〕1号)相关规定办理。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以上区域的艺体特长生。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四)学位确定及报到所有学校学位确定后,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17-18日在网上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作为办理入学手续和注册学籍的依据。7月20-23日,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规范入学招生(一)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初中择校入学学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二)坚持免试入学。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不得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并通过中高年级增班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严禁登记、收取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三)严格执行计划。初中学校招生信息一经公布,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不得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四)严格学制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初中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培训机构在小学教学时间招收全日制学习的小学生进行培训。(五)规范特殊人才入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六)严禁提前招生。初中学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变相“掐尖”选拔学生,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进行。(七)规范收费行为。初中学校不得在学生最终确认学位前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民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及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相同。(八)加大违规处罚。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初中学校,须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初中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列入不诚信名单、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做好小升初的宣传工作,通过在校门外、校园网、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将初中学校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入学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2018年成都市小升初有关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办理的有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家长和学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次成都市的小升初政策,较往年有什么办法呢?对此,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详细的图解,为大家解读了这一疑惑!一起来看——您好,孩子可以在户籍地以第二顺位就读犀浦镇的公立小学。你也可以等成华房产证到手后再将孩子户口迁到成华的房产上,按照第一顺位转学至成华区划片的公立小学。入学顺位参考: 1.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监护人(产权为百分百产权),第一顺位2.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四老(监护人在主城区无其他房产,必须有无房证明),第二顺位3.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监护人(产权不是百分百全产权),第三顺位4.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四老(监护人有房),第四顺位;5.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四老无房且监护人无房,第五顺位
今(16)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通知原文如下: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30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8〕157号)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基本要求和原则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成都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小升初在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参加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均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二、学位计划及划片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认真调研区域内初中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情况,科学制定初中学校入学计划和划片方案,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都有初中学位。小升初划片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优质初中划片范围的确定,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得将划片范围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调整划片范围要慎重稳妥。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所属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行为,指导学校不断加大成都本地生招生比例,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条件、年检结果等实际情况核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要按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和简章,填报《2018年成都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信息公示表》和《民办学校2018年初中招生承诺书》,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备案后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民办初中学校跨区(市)县招生应提供足够的住宿条件。三、信息采集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访问网址:www.cdzk.org,点击“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一)在本市就读、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就读小学提供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按学生户籍进行材料汇总和统一转交,由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小升初。(二)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有准确的国网学籍号)到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三)就读小学及户籍均不在成都市、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需在成都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4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报名流水号共八位,前五位为各区(市)县小学代码(小学代码前两位代表各区〈市〉县代码,例如:锦江区天涯石小学代码为01402),第六、七、八位数为学生流水号(001-999)。四、学位确定(一)公办学校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升初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公办学位确定。第一批: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招生具体工作另行安排。从2020年起,取消艺体特长生招生。第二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第二批次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的办法。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随机派位。具有郊区新城户籍及已在郊区新城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名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具有青羊区户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限女生)均可报名参加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的随机派位。第三批: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初中学校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郊区新城初中学校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按成都市统一日程安排开展小升初工作。(二)民办学校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学生通过市招考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可填报一个随机派位志愿和三个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第一个志愿与随机派位志愿相同。民办初中学校成都市本地生招生计划30%的名额由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剩余计划可采取面谈等方式确定。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时,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学位;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派位计划时,则直接录取所有随机派位报名学生。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自主招生;未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可按志愿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在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时,学生应依序填报,若多所学校拟录取同一学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志愿序号靠前的学校优先录取。民办初中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形式)的时间不得早于5月18日,组织自主招生不得早于7月5日,开展面谈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三天。(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7〕1号)相关规定办理。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以上区域的艺体特长生。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四)学位确定及报到所有学校学位确定后,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17-18日在网上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作为办理入学手续和注册学籍的依据。7月20-23日,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规范入学招生(一)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初中择校入学学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二)坚持免试入学。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不得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并通过中高年级增班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严禁登记、收取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三)严格执行计划。初中学校招生信息一经公布,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不得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四)严格学制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初中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培训机构在小学教学时间招收全日制学习的小学生进行培训。(五)规范特殊人才入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六)严禁提前招生。初中学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变相“掐尖”选拔学生,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进行。(七)规范收费行为。初中学校不得在学生最终确认学位前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民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及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相同。(八)加大违规处罚。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初中学校,须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初中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列入不诚信名单、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做好小升初的宣传工作,通过在校门外、校园网、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将初中学校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入学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2018年成都市小升初有关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办理的有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家长和学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次成都市的小升初政策,较往年有什么办法呢?对此,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详细的图解,为大家解读了这一疑惑!一起来看——
今(16)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通知原文如下: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30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8〕157号)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成都市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基本要求和原则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成都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小升初在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参加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均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二、学位计划及划片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认真调研区域内初中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情况,科学制定初中学校入学计划和划片方案,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都有初中学位。小升初划片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优质初中划片范围的确定,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得将划片范围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调整划片范围要慎重稳妥。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所属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行为,指导学校不断加大成都本地生招生比例,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条件、年检结果等实际情况核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要按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和简章,填报《2018年成都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信息公示表》和《民办学校2018年初中招生承诺书》,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备案后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民办初中学校跨区(市)县招生应提供足够的住宿条件。三、信息采集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访问网址:www.cdzk.org,点击“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一)在本市就读、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就读小学提供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按学生户籍进行材料汇总和统一转交,由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小升初。(二)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9日至28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有准确的国网学籍号)到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三)就读小学及户籍均不在成都市、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需在成都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4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报名流水号共八位,前五位为各区(市)县小学代码(小学代码前两位代表各区〈市〉县代码,例如:锦江区天涯石小学代码为01402),第六、七、八位数为学生流水号(001-999)。四、学位确定(一)公办学校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升初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公办学位确定。第一批: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招生具体工作另行安排。从2020年起,取消艺体特长生招生。第二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第二批次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的办法。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随机派位。具有郊区新城户籍及已在郊区新城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名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具有青羊区户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限女生)均可报名参加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的随机派位。第三批: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初中学校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郊区新城初中学校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按成都市统一日程安排开展小升初工作。(二)民办学校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学生通过市招考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可填报一个随机派位志愿和三个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第一个志愿与随机派位志愿相同。民办初中学校成都市本地生招生计划30%的名额由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剩余计划可采取面谈等方式确定。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时,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学位;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派位计划时,则直接录取所有随机派位报名学生。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自主招生;未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可按志愿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在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时,学生应依序填报,若多所学校拟录取同一学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志愿序号靠前的学校优先录取。民办初中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形式)的时间不得早于5月18日,组织自主招生不得早于7月5日,开展面谈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三天。(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7〕1号)相关规定办理。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以上区域的艺体特长生。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四)学位确定及报到所有学校学位确定后,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17-18日在网上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作为办理入学手续和注册学籍的依据。7月20-23日,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规范入学招生(一)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初中择校入学学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二)坚持免试入学。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不得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并通过中高年级增班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严禁登记、收取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三)严格执行计划。初中学校招生信息一经公布,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不得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四)严格学制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初中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培训机构在小学教学时间招收全日制学习的小学生进行培训。(五)规范特殊人才入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六)严禁提前招生。初中学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变相“掐尖”选拔学生,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进行。(七)规范收费行为。初中学校不得在学生最终确认学位前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民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及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相同。(八)加大违规处罚。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初中学校,须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初中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列入不诚信名单、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做好小升初的宣传工作,通过在校门外、校园网、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将初中学校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入学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2018年成都市小升初有关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办理的有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家长和学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次成都市的小升初政策,较往年有什么办法呢?对此,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详细的图解,为大家解读了这一疑惑!一起来看——您好,孩子可以在户籍地以第二顺位就读犀浦镇的公立小学。你也可以等成华房产证到手后再将孩子户口迁到成华的房产上,按照第一顺位转学至成华区划片的公立小学。入学顺位参考: 1.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监护人(产权为百分百产权),第一顺位2.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四老(监护人在主城区无其他房产,必须有无房证明),第二顺位3.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监护人(产权不是百分百全产权),第三顺位4.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产权人是四老(监护人有房),第四顺位;5.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四老无房且监护人无房,第五顺位

5,英语过级可以在成都哪里报考

2003年以后工作的人就只能参加PET考试了,CET就只有在校大学生可以参加了哦!PET属于自考,所以在成都的各个自考办都可以报名!具体的报名时间可以在成都招生考试网( http://www.cdzk.com/)查询

6,绝地求生cdzk是哪个队伍

绝地求生cdzk是小狮子和堡垒所在的队伍。CDZK这支队伍在PCL夏季赛公布后,战队官方随后就官宣了小狮子和堡垒的加入!对于老观众来说,这两位选手可是一点都不陌生,当时巅峰时期的他们可是被称为四大杀人王的选手之一。绝地求生玩法:在游戏中,每个地图都有一个不同的角色。由于游戏的机制,安全区和炸弹区是随机的,不能被干扰。游戏中每一轮飞行器都会从不同的方向飞向岛屿,玩家可以选择从哪里跳跃。选择在哪里跳但伟大突出游戏,玩家可以选择在土地资源丰富的军事基地。

7,成都高校招生办公室电话号码及网址

http://www.cdzk.com/ 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处:负责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体检、建档工作和艺术、体育院校招生的专业考试工作及空军、民航的招飞工作;负责成人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相关工作。 电话: 86691373 E-mail: gaozhao@cdzk.org

8,成都自考在哪里报名

1、新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各区自考办领取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注册登记卡(红卡),已采集人像的考生持准考证领取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报考卡(蓝卡)。各地自考办联系方式:http://blog.sina.com.cn/s/blog_6615dd070100jskj.html2、按要求正确填涂报名登记卡和报考卡。身份证号一律使用18位身份证号码(以上次报考或成绩合格上身份证号为准),若有误,请一并提出更改考籍申请。本次不采集姓名信息。考生电话栏内请留下能够长期联系的电话,方便及时联系。3、填好卡后,到微机室输机。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及报考专业和报考科目,校对无误后,领取报考清单,缴清报名考试和摄像费。报名输机后,信息没有错误,一律不得更改。4、每年有四次机会。

9,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网上怎么报名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请登录 http://yybm.cdzk.net http://news.163.com/09/0701/14/5D53SFMM000120GR.html 本报讯(记者何筝)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安排,2009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第092次)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第30次)将分别于2009年9月12日和2009年9月19日举行。   本次报名工作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法。报名时间为2009年6月15日至2009年7月15日。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请登录 http://yybm.cdzk.net;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请登录 http://jsjbm.cdzk.net。请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后,于指定时间到报名点现场确认并进行电子照相、缴费。未经现场确认的网上报名一律无效。

10,高考网上报名怎么找不到httpwwwgkbmcdzkcom

网址到期或者已经被吊销,所以找不到了。高考报名要确保个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一致,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考生高考报名的必要证件,高考报名必须采集考生个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如身份证遗失或将于2021年6月9日前过期以及不含指纹信息的,考生须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新的身份证。报名期间确实无法及时办理正式身份证的考生,可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带数码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或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证件报名,考试时必须使用正式身份证。高考报名时,采集考生身份证的个人信息应与考生户口簿一致。考生如因家庭住房搬迁、行政区划调整等导致户籍信息发生变更的,须及时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新户口簿和身份证,确保户口簿、身份证信息与当前公安部门户籍信息一致。

1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

我也在成都,戴氏英语有pest的班,我是觉得还不错,我也在那里学,自己学重要的是坚持。如果你去戴氏学可以在戴氏报名。如果你自己学关注当地教育网http://www.cdzk.com/certificate_exam.htm上面会有通知的。 通常的报名时间是: 每年一月第二周的周三至周日,可报考一级B、一级、二级、三级;每年七月第二周的周三至周日,可报考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具体时间以当年当次通知为准。每年三月和九月的第二个周末考试。三月开考一级B、一级、二级、三级;九月开考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笔试(含听力)是周六上午;口试是周六下午、周日全天。 报名地点:由各市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 报考者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具体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承办机构根据考试需 要和当地物价水平确定,并报物价部门核准。
不是很难,高中毕业生的水平 考了能证明你的英语水平, 一般都用的外文出版社的书。

12,成都中考查分的网址

成都中考成绩查询网站:http://www.cdedu.gov.cn/网页链接成都中考成绩查询方式一: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查询考生凭中考网络应用通行证(在线消息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进入“成绩查询”查询、打印本人成绩,也可在“消息中心”查看本人成绩。二:关注微信公众号考生可以通过成都招生考试网的微信平台免费查询中考升学成绩。三:通过短信的形式市招考办还将通过短信的形式,向全市在报名时准确填写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手机号的考生免费发放中考升学成绩。若考生在短时间内未收到成绩短信,建议可通过其他方式查询。四:拨打查分热线查询查询开通后每天上午10:00—12:00,考生可以通过拨打查分热线86691256查询。扩展资料:成都中考网:成都中考网建立于2010年9月15日,网站集合成都最优质教学资源,提供成都中考相关政策信息、成都中考录取分数线查询、成都中考满分作文、成都中考试题资源等信息,专业为广大成都中考考生、家长提供学习和交流的资讯平台。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成都中考网

13,中考成绩查询网站是什么

方法一:访问ZKBM.CDZK.COM (HTTP://ZKBM.CDZK.COM)。方法二:访问WWW.CDZK.COM (HTTP://WWW.CDZK.COM),点击中招网上报名相关链接。考生用户用户名:身份证号(18位),初始密码:身份证号末6位。对15位身份证号的,用户名:“000”+身份证号(15位),初始密码仍是身份证号末6位,并在“是否为18位身份证号”项置“否”。对无身份证号的,用现行新学籍系统编号格式:5位学校代码+13位校内流水号做代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代身份证号末6位,并在“是否为18位身份证号”项置“否”。
目前网站还没公布啊
去你所在的城市的教育局网或考试网(指官网)应该都会有相应的地方让你查分数
还没公布耐心等到
看你的毕业准考证上就有分数查询,一般分数在一周后出来或者两周 反正不会太久

14,成都中考考生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查询成绩

成都市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简称“中考”)顺利进行,除简阳市因教材体系差异,采用单独的考试科目和计分办法,6月15日上午还有最后一场考试外,其余区(市)县考试均于6月14日结束。预计全市统一公布成绩的时间为7月1日10:00。全市统一评卷各项工作已开始,预计全市中考评卷工作将于6月25结束,随后进入评卷校验和各类成绩的整理,预计6月30日合成各科、各类成绩,7月1日统一公布全市中考考生成绩。考生若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复核工作由市招考办统一按规定流程进行,不对考生查卷。如果复核发现问题,则按程序认定。考生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查收中考成绩:A 考生凭中考网络应用通行证(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进入“成绩查询”查询、打印本人成绩,也可在“消息中心”查看本人成绩。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的登录方法如下:1.访问ZKZX.CDZK.NET(HTTP://ZKZX.CDZK.NET);2.访问WWW.CDZK.ORG(WWW.CDZK.ORG" target="_blank">HTTP://WWW.CDZK.ORG),点击“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3.访问WWW.CDZK.COM(WWW.CDZK.COM" target="_blank">HTTP://WWW.CDZK.COM),点击“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B 考生可以通过成都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号“成都教育发布”免费查询中考升学成绩,方法:登录手机微信,点搜索,查找微信号“cdsjyj”或“成都教育发布”添加关注,进入“成都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查询服务”,在分栏选择“中考查询”。也可以通过成都招生考试网的微信平台免费查询中考升学成绩,方法:关注[成都招生考试网]微信公众号或登录WWW.CDZK.COM扫描二维码。C市招考办还将通过短信的形式,向全市在报名时准确填写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手机号的考生免费发放中考升学成绩。若考生在短时间内未收到成绩短信,建议可通过其他方式查询。D 是7月1日上午10:00—12:00,考生可以通过拨打查分热线查询(热线号码将于7月1日前公布)。为充分尊重考生、家长的知情权、选择权,给考生选填志愿留有充分的时间,考生填报志愿仍在网上进行。考生的中考网络应用通行证信息(身份证号和密码)是网上填报志愿的唯一凭据,请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不慎被他人篡改,只能考生本人凭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区(市)县招办提出书面申请找回。另据介绍,今年中考录取将于7月10日开始。祝他们都能够旗开得胜,考上理想的高中!

15,成都自考在哪里报名

你可以直接到成都市成华区自考办(成华区教委)报名的,费用是48元(建档费)+30×T(T为你报考的科目数)=48+30X(X报考的科目数)。 成都市招考信息网网址(官方网站): http://www.cdzk.com/self_examination.htm成都市自考办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马棚街49号 邮编: 610031 电话: 86691516
你好,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想报名参加自考专科,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拨打或亲自去所在地地区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报名的具体事宜; 2、按照自学考试考试办公室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证件、证明、照片; 3、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去自考办公室或指定的地点参加报名(含网上报名); 4、按照规定的要求参加图象采集,办理准考证; 5、进行单科课程的报名,然后准备参加考试前的各种学习; 6、按照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去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然后去参加已经报名的课程考试。 7、按后按照5、6流程参加所有课程的报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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