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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业务,在银行业务中清算是什么意思请大伙解释一下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30 15:55:43 编辑:生活常识 手机版

1,在银行业务中清算是什么意思请大伙解释一下

清算就是银行之间把相互业务往来所产生的资金进行结清核算,一般各银行之间通过人民银行进行差额清算,也有通过逐笔实时清算的。
比如:农行的一个客户办理电子汇划业务100元,将款项汇往工行(其实是清算信息报文到达工行,工行就可以记账了),这时候你办理的业务叫结算;然后人民银行将农行的备付金存款100元划到工行,这时候就是资金清算了。

在银行业务中清算是什么意思请大伙解释一下

2,所谓银行的清算业务是什么意思

银行清算业务是指银行间通过账户或有关货币当地清算系统,在办理结算和支付中用以清讫双边或多边债权债务的过程和方法。按地域划分,清算业务可分为国内联行清算和国际清算。 常见的清算模式有实时全额清算、净额批量清算、大额资金转账系统及小额定时清算四种模式。 1. 国内联行清算 国内联行清算根据交易是否属于同一银行分为系统内联行清算和跨系统联行往来。系统内联行清算包括全国联行往来、分行辖内往来和支行辖内往来。跨系统往来的资金清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办理。 2. 国际清算 国际清算业务是国际银行间办理结算和支付中用以清讫双边或多边债权债务的过程和方法。国际清算的类型主要分为内部转账型和交换型两种。

所谓银行的清算业务是什么意思

3,中央银行支付清算服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中央银行的中间业务主要指的是清算业务,主要有 (1) 集中办理票据 交换 (2)清交换差额 (3)办理异地资金转移 (4)为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清算服务 (5)为跨国交易的支付提供清算服务
1、中央银行体制下的支付清算系统是什么样的? 【回答】作为银行的银行,现代中央银行负有组织全国银行间清算的职责。 中央银行组织全国银行清算包括同城或同地区和异地两大类。同城或同地区银行的资金清算主要是通过票据交换所来进行。票据交换应收应付最后都通过中央银行集中清算交换的差额。 2、中国支付结算体系框架包含几部分? 【回答】中国支付结算体系由四部分组成: (1)银行账户体系:银行账户集中反映整个社会经济活动资金支付结算的起点与终点。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基础和门户。 (2)支付结算工具体系:各种支付结算工具是转移资金的载体。中国将逐步建立起以票据和信用卡为主体,以电子支付工具为发展方向,满足多种经济活动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适应社会各阶层使用的支付结算工具体系。 (3)支付清算系统:支付清算系统是最终实现资金清算的渠道。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国家支付清算系统和商业银行内资金汇划系统;二是票据交换所。 (4)支付结算管理体系。是我国支付结算体系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

中央银行支付清算服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4,人民银行的资金清算业务主要包括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支付结算规则。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全国金融业的清算中心,担负着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以下清算业务的职责:   1) 集中办理票据交换。在银行业的发展过程中,随着票据业务的发展,各银行都会收进客户交存的其他银行的票据,由此便产生了各银行之间的资金收付结算问题,人们在银行实践中发现,通过相互轧抵应收款项,结付其差额的方法结清债权债务,不仅使结算安全、省力,而且使结算更为迅速、方便,票据清算所便由此诞生。随着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票据清算所已成为中央银行业务中的重要机构,因此,集中办理票据交换就成为中央银行的清算业务之一。由于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都必须将存款的一定比例向中央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所以在中央银行都开在活期存款账户,因而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之间持有本行应收应付票据与其他银行收进的该行的票据进行交换,由票据交换产生的应收、应付账款,均可通过中央银行办理转账结算,票据交换后的债权债务差额也得以划转。   2)办理异地的资金转移。异地资金转移,如各行异地汇兑等都要通过中央银行办理的业务,总体来讲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先由各银行通过内部联行系统划转,再由其总行通过中央银行办理转账清算;二是把异地票据集中送到中央银行总行办理轧差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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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需要进行清算业务的企业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9]982号): 一、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二、下列企业应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一)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 (二)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三、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二)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三)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 (四)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 (五)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 (六)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问题】 哪些企业应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哪些内容? 【解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规定: 一、下列企业应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一)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 (二)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二、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二)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三)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 (四)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 (五)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 (六)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6,银行清算业务与结算业务区别

1、含义上的区别 银行清算业务,指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支付中介(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审查及转入的金融活动。 银行结算业务,即转账结算业务,也叫支付结算,是以信用收付代替现金收付的业务。是指通过银行帐户的资金转移所实现收付的行为,即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收代付,从付款单位存款帐户划出款项,转入收款单位存款帐户,以此完成经济之间债权债务的清算或资金的调拨。 2、方式上的区别 银行清算包括、同城结算、异地结算、电子联行业务。 银行结算按结算形式,可分为现金结算和转帐结算,结算办法主要有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和异地托收承付以及信用卡等方式。 3、办理要求的区别 银行清算办理需设置清算系统安全密码使用办法,生成本有清算密钥和更换密钥,接受和审查会计柜台传入的汇划清单等会计凭证,录入或接收会计柜台传来的查询和查复信息,监控清算设备运行状况、网络通讯状况、相邻结点工作状态,与上下联行和有关部门联系。 银行结算办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结算办去的各项规定;各项经济往来,除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可使用现金外,必须办理转账结算;各单位办理结算必须使用银行统一规定的票据和结算凭证,并按照规定正确填写;银行按照结算办法的规定审查票据和结算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银行结算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银行结算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银行清算
银行清算业务是指银行间通过账户或有关货币当地清算系统,在办理结算和支付中用以清讫双边或多边债权债务的过程和方法。按地域划分,清算业务可分为国内联行清算和国际清算。 常见的清算模式有实时全额清算、净额批量清算、大额资金转账系统及小额定时清算四种模式。 银行结算是指通过银行帐户的资金转移所实现收付的行为,即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收代付,从付款单位存款帐户划出款项,转入收款单位存款帐户,以此完成经济之间债权债务的清算或资金的调拨。 简单来说,结算是指银行对自己所有帐户(对公和个人)进行的核算业务,包括现金存取、转帐收付、汇兑业务、中间业务、代理业务,存款、贷款、票据业务等; 清算业务是指银行间的资金结算业务,一般为联行业务。

7,银行清算的清算方式

①同城票据交换。票据交换,亦称票据清算,一般指同一城市(或区域)各金融机构对相互代收、代付的票据,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通过票据交换所集中进行交换并清算资金的一种经济活动。它是银行的一项传统业务,票据交换业务不仅涉及到银行间票据的交换与清算,而且还牵涉到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益等。同城票据交换的具体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a、同城商业银行间本系统内票据交换。由同城商业银行的主管行牵头,对辖内各营业机构代收、代付本系统的票据组织交换,通过同城行处的往来科目划转,当日或定期通过联行往来科目进行清算。 b、同城商业银行间跨系统票据交换。根据各商业银行机构设置和在有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情况,采取三种不同的票据交换额。当时清算的办法。二是如果各商业银行的所属机构都直接在通过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帐户进行资金清算的办法。 是对业务量不大的县城行处的跨系统票据交换,采取直接交换、当时清算资金的办法。 ②资金清算。参加票据交换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当票据交换所核对轧平当天(或场)的票据交换业务后,主要采取下面两种资金清算方法: 1)全额清算。即参加票据交换的行处,将提出提入票据的应借和应贷差额分别进行汇总,然后通过人民银行向对方行清算资金。 2)差额清算。即参加票据交换的行处,将各自提出提入的票据金额进行轧差,得到应贷差额或应借差额,然后通过在人民银行的存款账户进行清算。 ③同城票据的微机清算。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金融业务的电子化工作也得到飞速发展。1987年以后,在结算业务多的大、中城市,人民银行开始建立清算中心,通过电子计算机处理同城票据交换业务,使同城资金清算工作有了质的飞跃。 在我国,异地清算业是同现行的联行往来制度相联系的,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在联行转汇清算业务中的基本做法是: ①各商业银行全国联行跨系统和系统内大额汇划款项均通过人民银行联行办理转汇并清算资金。 ②商业银行全国联行跨系统和系统内未达到转汇金额起点的汇划款项、内部资金汇划款项和县以下全国联行通汇机构的汇划款项,仍分别通过商业银行跨系统和本系统联行划转。 ③商业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暂不通过人民银行联行划付,仍由各商业银行联行划付。 ④商业银行必须在人民银行存款账户留足备付金,人民银行收到商业银行的汇划凭证时,如其存款不足支付,应通知商业银行于一日之内补足,仍不能补足的,对不足部分退回凭证,不得在人民银行存款账户透支。 ⑤商业银行办理转汇时,汇划金额一般不得转入同城票据交换差额内,可将有关汇划凭证连同转汇清单一并向人民银行提出信件交换或单独提交。但人民银行划拨解付款项,可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办理。

8,中央银行的清算业务有那些

中央银行的清算:作为银行的银行,各商业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都在中央银行开立账户,它们之间的资金往来和债权债务关系自然就要由中央银行来办理。所谓清算,即指一定经济行为所引起的货币关系的计算和结清,亦称“结算”。清算又分现金清算和转账清算。现金清算是指直接用现金进行支付清算,转账清算是指收付双方通过银行账户将款项从付款人账户划到收款人账户的货币支付行为。中央银行主持一国的资金清算事宜,有利于缩短资金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效益;节约社会劳动;有利于提高银行工作效率,增强银行信誉,有利于中央银行正确制定和执行金融政策,有效地进行金融宏观调控。   商业银行的清算:商业银行通过提供结算工具,为收付双方或购销双方完成货币收付、划账行为的业务。它是由商业银行存款业务派生出来的一项中间业务。当前的主要结算方式为:   (1)票据结算。票据因具有要式性、无因性和流通性等特点,具有汇兑的功能、信用的功能和支付的功能而成为国际通行的重要结算方式。   (2)转账结算。①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中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款项,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收付双方必须签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注明使用此种方式。结算款项的划回方法,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②汇兑结算。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各类客户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汇兑分为电汇、信汇两种,由汇款人选择。③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凭债券、存单、已承兑的商业汇票等付款人的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使用,不受起点限制。但在同城范围内,收款人收取公用事业费或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可以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
所谓支付体系就是对市场参与者债务活动进行清算的一系列安排。 一般而言,市场活动越发达,对债务清算安排的要求就越高。而一国支付体系的构造特别是中央银行在支付体系中所发挥的作用如何又直接影 响一国经济运行的效率。 经济体系中的债务清算过程就是货币所有权的转移过程。现实经济中的支付货币有三种形式:现金、存款、中央银行货币。与支付货币的三种形式相适应,经济体系中的支付系统也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现金支付、由商业银行帮助微观经济主体进行的存款支付、由市场参与者交易行为产生的债务关系以及商业银行本身在债务市场活动中产生的债务关 系造成的商业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清算支付。前两个层次的支付是不需要中央银行介入的,而第三层次的支付则必须由中央银行提供中央银行货币转移支付才能最终完成。

9,请问支付清算业务是只的哪些业务

1. 支票 依据《票据法》和人行结算管理办法客户可以按规定使用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深圳地区现行使用普通支票,它可用于支取现金和转账。但在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 支票一律记名,可以背书转让。 支票提示付款期为十天,(从签发支票的当日起,到期日遇例假顺延)。 支票签发的日期、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它内容有误,可以划线更正,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之一证明。 支票发生遗失,可以向付款银行申请挂失;挂失前已经支付,银行不予受理。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但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除将支票做退票处理外,还要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2. 银行本票 是银行签发、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使用银行本票。 招行签发的银行本票可在当地各银行通存通兑。通存通兑的本票不受理挂失。 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可支取现金。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可以背书转让,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不得背书转让 3. 银行汇票 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开户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适用于单位、个人汇拨各种款项的结算。 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可支取现金。 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一律记名,可以背书转让。 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一个月。 未指定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丢失,银行不受理挂失止付,仅作道义上的协助防范。 申请人因银行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需持汇票和“解汇通知”到原出票行办理退汇手续。若因缺少“解讫通知联”的汇票要求退汇的,应在汇票提示付款期满一个月后(即签发月开始两个月后)到银行办理退汇。若因银行汇票丢失,要求退汇的,应在提示付款期满一个月后持人民法院出具的有效证明到银行办理退汇。 4. 商业汇票 是由出票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和持票人支付款项的票据。按承兑人的不同,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同城或异地均可使用。 签发商业汇票必须以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 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 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交易双方确定,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商业汇票到期日前,收款人和被背书人应送交开户银行办理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逾期超过十日的商业汇票,银行不予受理。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按票面金额万分之五向申请人计收承兑手续费。 已承兑的商业汇票丢失,可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 对符合条件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可向银行申请贴现。 5. 汇兑 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分为信汇、电汇两种。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 收款人既可以是在汇入行开立账户的单位,也可以是“留行待取”的个人。 个人汇款解讫后,可通过开立的“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账户,办理转账支付和以原收款人为收款人的转汇业务。 汇款人对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退回。对在汇入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由汇款人与收款人自行联系退汇;对未在汇入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由汇出银行通知汇入银行,经核实汇款确未支付,并将款项收回后,方可办理退汇。 6. 委托收款 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凭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结算时,均可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使用。在同城范围内收款人收取公用事业费,经当地人民银行批准,可以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 7. 托收承付 收款人根据购销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使用托收结算方式的收款双方,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摘自招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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