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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税申报表怎么做,注销税务登记清算表怎么填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09 23:56:10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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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销税务登记清算表怎么填

按照清算表上的内容逐项、按实填写就可以了。如果感到没底,可以请税务局的人帮你现场指导一下即可。
注销税务登记很忙烦。不是收费问题,是要通过税务稽查,看你还有没有涉税事项,是不是需要补缴税款。

注销税务登记清算表怎么填

2,清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按照清税申报表的要求填写,清税申报表一般是税务注销的时候填写的,是要看你的相关税费完全申报缴款。

清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3,企业注销企业所得税清算表怎么填写

先填附表一:资产为可变现净值(一般是账面价值,除非出现房产、土地等高增值的资产);附表二:负债需要全部清偿完,不然可能被认定为无法支付的款项,会要求确认为收入。资产减负债为清算所得,填到主表里,其他发生的清算费用等再填清楚,最后如果以前年度有亏损可以弥补亏损,还有所得税再计算所得税,此时无优惠税率,全部按25%计算。

企业注销企业所得税清算表怎么填写

4,清税证明怎么办理

清税证明的开具在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申请,所需材料为: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纳税人还应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法律分析:清税证明的开具在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申请,所需材料为: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纳税人还应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1、开具清税证明请随带《清税申报表》(需加盖法人章和单位公章)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清税申报表》中附送资料指以下有关注销的文件和证明资料:(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其他税务证件;(2)《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报送);(4)非居民企业报送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5)税控专用设备(纳入税控系统的纳税人报送);(6)单位纳税人报送:1.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

5,公司要注销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如何填

企业注销要做审计的吧 你就按审计后的数据来填 反正都是一直亏损,不会存在补交所得税的问题,只要按税务提供的表,仔细填好就没多大问题的。
所得税清算表是根据注销的当月资产负债表填写,特别注意注销公司时资产负债表上不能还有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所有要处置完。才可以哟

6,清税证明怎么办理

清税证明的开具在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申请,所需材料为: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纳税人还应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法律分析:清税证明的开具在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申请,所需材料为: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纳税人还应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1、开具清税证明请随带《清税申报表》(需加盖法人章和单位公章)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清税申报表》中附送资料指以下有关注销的文件和证明资料:(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其他税务证件;(2)《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报送);(4)非居民企业报送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5)税控专用设备(纳入税控系统的纳税人报送);(6)单位纳税人报送:1.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

7,求帮忙填写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

所得税清算报表比较难填写,需要你对整个公司的现有状况比较了解,有几个重点,就是看有没有处理固定资产、存货、等等,该交税的就申报交税。如果没有资产的处置,也没有利润分配,在网上下载一个填表说明根据填表说明进行填写就行了。如果你企业规模较大,最好请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会把这个表填写齐全。清算申报表的期间一般为你申报注销之日起到表填写完毕。
别急,看看填报说明,先填附表一,再填附表二。慢慢看,看懂了,说明你进步了。初步填写一下,然后去税务,请他们指出错误,再修改数据。填报说明供参考。
没有给你汇算清缴的样表吗?

8,汇算清缴怎么申报

网上申报年报需按以下顺序进行:网上报送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网上年度申报,网上报送关联企业往来报告表清缴税款.纳税人完成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后,请使用档案袋报送纸质申报表,在档案袋上注明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号、纳税人编码、所属社区等纳税人基本信息,并注明报送申报表名称及所属时间.具体步骤如下:1、登入电子税务局官网,进入主页面,点击我要办税,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 2、点击企业所得税,选择“年度所得说申报”。 3、点击“企业基础信息表”,必须先填写基础信息,保存之后,才能填写其他表格。 4、点击申报表填报表单,根据需要勾选填报明细表,正常情况下,系统默认的那些基本就足够了,特殊情况除外。 5、先填写收入、成本、费用,折旧这些附表明细并保存。 6、最后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7、所有表格填写完,点击“申报”。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所得税等税种,通常按纳税人的全年应税收入额为计征依据,在年度终了后,按全年的应税收入额,依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征税。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取分月、分季预缴税款,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三条 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9,您好想向您请教一下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填

账面价值后面的计税基础,一般来说,就是根据财务和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大多数和企业账面价值相同。 资产的帐面价值是指资产类科目的帐面余额减去相关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如应收帐款帐面余额减去相应的坏帐准备后的净额为帐面价值。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成本-以前或现在已税前列支的金额   具体确认资产计税基础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1)资产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如果该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不需纳税,则资产的计税基础就是其账面价值。通常情况下,资产取得时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2)资产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不等。通常在资产的后续计量中因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的不同,可能造成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的差异。例如,各项资产如发生减值,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应当计提相关的减值准备,而税法规定企业提取的减值准备一般不能税前抵扣,只有在资产发生实质性损失时才允许税前扣除,由此就产生了资产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的不等。在资产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不等的情况中有一种特殊情况需引起注意,即资产的计税基础为0,主要在与某项资产相关的收入享受免税或按收付实现制征税时产生,则该资产的计税基础为0。例如,一项国债投资的应收利息的账面价值为2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该利息收入免税,则应收利息的计税基础为0。 根据《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规定,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二)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三)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   (四)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   (五)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   (六)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四、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   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   五、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结清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清偿企业债务,按规定计算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资产。 好吧,了解这两个文件,你就知道如何填写清算所得税申报表了~
把亏损改为利润,上面的收入、成本费用按实际填,该表没有勾稽关系。

10,清税证明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一、办理地税清税证明所需材料:1、《清税申报表》3份。2、单位纳税人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3、非居民企业应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明。二、办理地税清税证明所需条件: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的纳税人注销时,需先进行清税申报,向税务机关填报《清税申报表》,税务机关在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后,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 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11,所得税清算缴表怎么做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填报类型及填写方法如下: 一、主表   利润总额计算(1-13行)数据来源于企业的《利润表》,实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其数据直接取自《利润表》,实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其《利润表》中项目与本表不一致的部分,应当按照本表要求对《利润表》中的项目进行调整后填报。   二、附表一   除视同销售收入(13-16行)外,其他数据根据会计核算结果进行填报。房地产企业涉及销售未完工产品收入作为三项费用调整基数应填入本表第16行, 填报口径=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收入-会计上预售转销售收入(可以为负数)。   三、附表二   除视同销售成本(12-15行)外,其他数据根据会计核算结果进行填报。房地产企业涉及销售未完工产品收入作为三项费用调整基数应填入15行,填报口径=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1-计税毛利率)-会计上预售转销售收入×(1-对应计税毛利率)(可为负数)。   四、附表三   1、本表“账载金额”指纳税人的会计数据;“税收金额”指按税收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需注意的是,不管企业是否发生纳税调整事项,本表的“账载金额”请如实填报。第2、12、15、16、17、18、21、27、19、43、44、45、46、47、48、49、51行,请先填报相应附表。   2、“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一般不应出现负数。   3、第3行“接受捐赠收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接受捐赠收入在会计核算时已计入“营业外收入”,不需调整,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计入了“资本公积”科目,需要纳税调整。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除另有规定外,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当年。   4、第8行“特殊重组”,如果企业发生重组事项符合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了特殊重组,应由重组主导方直接向所在地市(地)级税务机关提出备案申请,并提交书面备案资料,市(地)级税务机关核实无误后,报省级税务机关确认。企业未按规定书面备案的,一律不得按特殊重组业务进行税务处理。   5、第14行“不征税收入”, 如果企业有符合条件的不征税收入,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而且根据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如果企业按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如果企业附表三第14行第4列>0,且第38行第3列=0或为空,则企业应自行确认此项数据填报的合规性。   6、无法取得合法票据问题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文件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税前扣除;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文件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税前扣;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文件要求:未按规定取得合法有效凭证不得税前扣除。   7、第22行“工资薪金支出”,应注意区分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分别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和劳务合同关系,属于劳务合同范畴不属于工资薪金支出,合理的工资薪金其合理性的判断可参照国税函〔2009〕3号规定的五条原则,并且应实际发放,并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申报并取得凭证等。   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8、第23行“职工福利费支出”,应单独设置账册归集核算。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超出工资总额的14%部分应进行纳税调整。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首先冲减2008年以前按照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企业2008年以前节余的职工福利费,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9、第24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可税前扣除,除另有规定外,当年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
所得税汇算清缴表,有1张主表,11张附表。凡是表中你单位没有发生的项目就不填写,发生的费用支出,按照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标准进行纳税调整就行了。

12,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表应该怎么填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您好,百度律师为您服务 依照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主要为: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1、"账面价值(1)"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金额。2、"计税基础(2)"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资产计税基础的金额,即取得资产时确定的计税基础减除在清算开始日以前纳税年度内按照税收规定已在税前扣除折旧、摊销、准备金等的余额。3、"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各项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的金额。4、"资产处置损益(4)"列:填报纳税人各项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其计税基础的余额。等于"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计税基础(2)"列。 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1、"账面价值(1)"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负债账面价值的金额。2、"计税基础(2)"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负债计税基础的金额,即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收规定予以扣除金额的余额。3、"清偿金额(3)"列: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各项负债的清偿金额。4、"负债清偿损益(4)"列:填报纳税人各项负债计税基础减除其清偿金额的余额。等于"计税基础(2)"列-"清偿金额(3)"列 提问 我有报表找不到数 回答 您需要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各总账科目的余额直接填列;有些项目则需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项目,需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提问 还是不会填 回答 您可以找财务相关的人员帮您填写 提问 你们填收费多少? 回答 我们这里是不帮忙填写的,这个需要找专门财会相关的人员进行填写的,我们这只有律师 提问 谢谢 回答 不客气 更多9条 

13,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填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1.“清算期间”:填报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终止之日至办理完毕清算事务之日止的期间。  2.“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二)行次说明  1.第1行“资产处置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扣除其计税基础后确认的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计算填报。  2.第2行“负债清偿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负债按计税基础减除其清偿金额后确认的负债清偿所得或损失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计算填报。  3.第3行“清算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与清算业务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组成人员的报酬,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的评估费、咨询费等费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以及为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4.第4行“清算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5.第5行“其他所得或支出”: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其他所得或发生的其他支出。其中,其他支出以“-”号(负数)填列。  6.第6行“清算所得”: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其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  7.第7行“免税收入”: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按税收规定免税收入。  8.第8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按税收规定不征税收入。  9.第9行“其他免税所得”: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按税收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第10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纳税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11.第11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等于本表第6-7-8-9-10行。本行按照上述顺序计算结果为负数,本行金额填零。  12.第12行“税率”: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25%。  13.第13行“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11×12行。  14.第14行“减(免)企业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准予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额。  15.第15行“境外应补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在清算期间发生的境外所得应在境内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16.第16行“境内外实际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13-14+15行。  17.第17行“以前纳税年度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因以前纳税年度损益调整、汇算清缴多缴、欠税等在清算期间应补(退)企业所得税额。其中,应退企业所得税额以“-”号(负数)填列。  18.第18行“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金额=本表第16+17行。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1.第1行=附表一第32行“资产处置损益(4)”列的总计数。  2.第2行=附表二第23行“负债清偿损益(4)”列的总计数。  3.第6行=本表第1+2-3-4+5行。  4.第11行=本表第6-7-8-9-10行。  5.第13行=本表第11×12行。  6.第16行=本表第13-14+15行。  7.第18行=本表第16+17行。  附表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标有*行次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报;标有#行次由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填报;其他行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均填报。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以外的纳税人,按照本表的行次内容根据其资产情况分析填报。  2.“账面价值(1)”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金额。  3.“计税基础(2)”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资产计税基础的金额,即取得资产时确定的计税基础减除在清算开始日以前纳税年度内按照税收规定已在税前扣除折旧、摊销、准备金等的余额。  4.“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各项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的金额。  5.“资产处置损益(4)”列:填报纳税人各项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其计税基础的余额。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1.“资产处置损益(4)”列=本表“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计税基础(2)”列  2.第32行“账面价值(1)”列总计=本表“账面价值(1)”列第1+…+31行总计。  3.第32行“计税基础(2)”列总计=本表“计税基础(2)”列第1+…+31行总计。  4.第32 行“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总计=本表“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第1+…+31行总计。  5.第32行“资产处置损益(4)”列总计=本表第32行“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总计-本表第32行“计税基础(2)”列总计=本表“资产处置损益(4)”列第1+…+31行总计。  6.第32行“资产处置损益(4)”列总计=主表第1行。  附表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标有*行次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报;标有#行次由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填报;其他行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均填报。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以外的纳税人,按照本表的行次内容根据其负债情况分析填报。  2.“账面价值(1)”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负债账面价值的金额。  3.“计税基础(2)”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负债计税基础的金额,即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收规定予以扣除金额的余额。  4.“清偿金额(3)”列: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各项负债的清偿金额。  5.“负债清偿损益(4)”列:填报纳税人各项负债计税基础减除其清偿金额的余额。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1.“负债清偿损益(4)”列=本表“计税基础(2)”列-“清偿金额(3)”列  2.第23行“账面价值(1)”列总计=本表“账面价值(1)”列第1+…+22行总计。  3.第23行“计税基础(2)”列总计=本表“计税基础(2)”列第1+…+22行总计。  4.第23行“清偿金额(3)”列总计=本表“清偿金额(3)”列第1+…+22行总计。  5.第23行“负债清偿损益(4)”列总计=本表第23行“计税基础(2)”列总计-本表第23行“清偿金额(3)”列总计=本表“负债清偿损益(4)”列第1+…+22行总计。  6.第23行“负债清偿损益”列总计=主表第2行。  附表三《剩余财产计算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金额。  2.第2行“清算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与清算业务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组成人员的报酬,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的评估费、咨询费等费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以及为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3.第3行“职工工资”: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的职工工资。  4.第4行“社会保险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欠缴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5.第5行“法定补偿金”: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的法定补偿金。  6.第6行“清算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7.第7行“清算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应缴的清算企业所得税金额。  8.第8行“以前年度欠税额”: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欠缴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9.第9行“其他债务”: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的其他债务。  10.第10行“剩余财产”: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清算税费、清算所得税额、以前年度欠税和企业其他债务后的余额。  11.第11行“其中:累计盈余公积”:填报纳税人截止开始分配剩余财产时累计从净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额。  12.第12行“其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填报纳税人截止开始分配剩余财产时累计的未分配利润金额。  13.第13-17行“股东名称”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名称。  14.第13-17行“持有清算企业权益性投资比例”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持有清算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比例。  15.第13-17行“投资额”列:填报清算企业各股东向清算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总额。  16.第13-17行“分配的财产金额”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从清算企业剩余财产中按照其持有的清算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比例分得的财产金额。  17.第13-17行“其中确认为股息金额”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从清算企业剩余财产分得财产中,相当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照其持有清算企业权益性投资比例计算确认的部分。清算企业的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股东不填此列。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1.第10行=本表第1-2-…-9行。  2.第2行=主表第3行。  3.第6行=主表第4行。  4.第7行=主表第16行。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1.“清算期间”:填报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终止之日至办理完毕清算事务之日止的期间。 2.“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二)行次说明 1.第1行“资产处置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扣除其计税基础后确认的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计算填报。 2.第2行“负债清偿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负债按计税基础减除其清偿金额后确认的负债清偿所得或损失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计算填报。 3.第3行“清算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与清算业务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组成人员的报酬,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的评估费、咨询费等费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以及为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4.第4行“清算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5.第5行“其他所得或支出”: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其他所得或发生的其他支出。其中,其他支出以“-”号(负数)填列。 6.第6行“清算所得”: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其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 7.第7行“免税收入”: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按税收规定免税收入。 8.第8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按税收规定不征税收入。 9.第9行“其他免税所得”: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按税收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第10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纳税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11.第11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等于本表第6-7-8-9-10行。本行按照上述顺序计算结果为负数,本行金额填零。 12.第12行“税率”: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25%。 13.第13行“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11×12行。 14.第14行“减(免)企业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准予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额。 15.第15行“境外应补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在清算期间发生的境外所得应在境内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16.第16行“境内外实际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13-14+15行。 17.第17行“以前纳税年度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因以前纳税年度损益调整、汇算清缴多缴、欠税等在清算期间应补(退)企业所得税额。其中,应退企业所得税额以“-”号(负数)填列。 18.第18行“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金额=本表第16+17行。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1.第1行=附表一第32行“资产处置损益(4)”列的总计数。 2.第2行=附表二第23行“负债清偿损益(4)”列的总计数。 3.第6行=本表第1+2-3-4+5行。 4.第11行=本表第6-7-8-9-10行。 5.第13行=本表第11×12行。 6.第16行=本表第13-14+15行。 7.第18行=本表第16+17行。
所得税清算报表比较难填写,需要你对整个公司的现有状况比较了解,有几个重点,就是看有没有处理固定资产、存货、等等,该交税的就申报交税。如果没有资产的处置,也没有利润分配,在网上下载一个填表说明根据填表说明进行填写就行了。如果你企业规模较大,最好请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会把这个表填写齐全。清算申报表的期间一般为你申报注销之日起到表填写完毕。

14,纳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纳税申报表有很多种的,不知道楼主问的是哪一种,比如说有增值税申报表,所得税申报表,营业税申报表,地税综合申报表等等。你可以看一下你所在地区的税务机关的网站,因为每个地区的申报系统也不一样的,在他们申报系统里都有填写说明的,这里给你一个所得税填写说明,请查看。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写说明  (一)表头说明  1、“税款所属时间”:一般填报公历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应填报实际开始经营之日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企业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按规定需要清算的,应填报当年一月一日至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  2、“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月、季、年度申报代码:月、季纳税申报时,代码填l;年度纳税申报时,代码填2。 .  (二)收入总额项目  1、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填报从事工商各业的基本业务收入,销售材料、废料、废旧物资的收入,技术转让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单独反映),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收入,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收入(含逾期的押金),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的收入。  2、第2行“销售退回”:填报已确认为收入并已在“销售(营业)收入”中反映的销售(营业)收入退回。  3、第3行“折扣与折让”:填报包括在“销售(营业)收入"中的现金折扣与  折让,不包括直接扣除销售收入的商业折扣与折让。  4、第5行“免税的销售(营业)收入”:填报单独核算的免税技术转让收益,免税的治理“三废"收益,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免税的种植业、养殖业、农林产品初加工业所得等。  5、第6行“特许权使用费收益":填报转让各种经营无形资产“使用权”的净收益。转让各种经营用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收益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收益在“销售(营业)收入”中填报;转让投资用无形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收益在“投资转让净收益”中填报。  6、第7行“投资收益”:填报企业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债权投资的利息收入和股权投资的股息性所得。其中,存款利息填报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的应计利息,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信用卡存款的应计利息;债权性投资利息收入填报各项债权性投资应计的利息:股息性所得填报全部股权性投资的股息、分红、联营分利、合作或合伙分利等应计股息性质的所得(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09号文件规定进行还原计算后的数额)。  7、第8行“投资转让净收益”:填报投资资产转让、出售的净收益,如为负数,填入“期间费用合计”中的“投资转让净损失"(第31行)o  8、第9行“租赁净收益":填报租赁收入减租赁支出的净额,如为净支出,填入“期间费用合计”中的“租金净支出"(第24行)。包装物出租收入、施工企业的设备租赁收入、房地产企业的出租房产租金收入应在“销售(营业)收入”中反映。  9、第10行“汇兑净收益”:填报企业当期财务费用的汇兑收入减汇兑支出的净额,如为净支出,填入“期间费用合计”中的“汇兑净损失”(第23行)。已资本化计入有关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不得在此重复反映。  10、第11行“资产盘盈净收益":填报企业全部存货资产、固定资产盘盈减允许在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盘亏、毁损、报废后的净额,如为净损失,填入“期间费用合计”中的“资产盘亏、毁损和报废净损失"(第30行)。转让有关资产的收入不在此行填报。  ll、第12行“补贴收入”:填报企业收到的各项财政补贴收入,包括减免、返还的流转税等。免税补贴收入也在此行填报。  12、第13行“其他收入":填报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当期应予确认的其他收入。  包括从下属企业或单位的总机构管理费收入,取得的各种价外基金、收费和附加,  债务重组收益,罚款收入,从资本公积金中转入的捐赠资产或资产评估增值,处理债务的收入等。“其他收入”应附明细表加以说明。  (三)扣除项目  1、第15行“销售(营业)成本”:填报各种经营业务的直接和间接成本,以及销售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发生的相关成本,技术转让发生的直接支出,无形资产转让的直接支出,固定资产转让、清理发生的转让和清理费用,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成本,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结转的相关成本。  2、第16行“期间费用合计”:填报本期发生的期间费用性质的全部必要、正常的支出。已计入有关产品的制造成本,或与取得有关收入相对应的成本,不得重复扣除。第17到41行按费用的性质分别填报本期期间费用的具体构成项目。  3、第17行“工资薪金":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或提取的计入期间费用中的工资薪金。不包括制造成本、在建工程、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的工资。  4、第18行,“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填报实际提取的全部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减除制造费用、在建工程列支的职工福利费后的余额。  5、第19行“固定资产折旧":填报本期期间费用中包括的有关资产的实际折旧额。  6、第20行“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填报计入管理费用的全部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实际摊销额。  7、第21行“研究开发费用”:填报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各种技术研究开发支出。企业当期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比上一纳税年度增长10%以上,按规定允许附加扣除研究开发费用的,作为纳税调整减少项目在第60行填报。  8、第27行“税金":填报企业缴纳的计入本期管理费用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9、第28行“坏帐损失":填报采用直接冲销法核算的企业实际发生的坏帐损失。  lO、第29行“增提的坏帐准备金":填报采用备抵法核算的企业本年度提取的坏帐准备。  11、第32行“社会保险缴款”:填报按国家规定缴纳给社会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基本保险缴款。  12、第39行“运输、装卸、包装、保险、展览费等销售费用":填报本期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包装、保险、展览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专设销售机构的业务费。商业性企业还包括进货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  13、第40行“其他扣除费用项目”:填报除第17至40行以外的其他扣除费用项目,包括资产评估减值、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非常损失等。“其他扣除费用项目”企业应附明细表加以说明。  (四)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第43行“纳税调整增加额”:填报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收入确认和成本费用标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增加所得的金额。第44行至58行填报具体的纳税调整增加项目,上述各项目如为负数,应作为纳税调整减少额在第6l行“其他纳税调减项目"中反映,并附明细表加以说明。  2、第58行“其他纳税调整增加项目":填报除第44行至57行以外的其他可能导致“纳税调整后所得"增加的项目。包括企业会计报表中尚未确认为收入,而按税法规定应确认为本期收入的项目。  3、第62行“纳税调整后所得":本行如为负数,是企业当期申报的可向以后年度结转弥补的年度亏损额。  4、第68行“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填报按规定还原后的数额。  5、实行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填报74、75、76、77、78、81行;实行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填报1、4、73、74、75、76、77、78、81行。  销售(营业)收人明细表填写说明  (一)《销售(营业)收入明细表》填报销售(营业)收入的具体构成项目。企  业应根据主营(基本)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会计明细科目和业  务性质分析填列附表一后,再据以填列主表的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  (二)附表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l、第2行“工业制造业务收入”:包括直接销售产品的收入;自设非独立核算销售机构的产品销售收入;委托他人代销产品收入;受托加工业务和工业性劳务作业收入。电力、煤气和水的生产企业的销售收入和矿产资源开采等采掘业务的收入在本行填报。  2、第3行“商品流通业务收入”:包括商品流通企业的国内贸易和进出口销售收入;代购代销业务收入;储运业务收入等。  3、第4行“施工业务收入”:包括施工企业的工程价款收入;劳务作业收入;设备租赁收入。  4、第5行“房地产开发业务收入":包括建设场地(土地)的销售收入;商品  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代建工程(代建房)收入;商品房售后服务收入;  出租房租金收入。  5、第6行“旅游、饮食服务业务收入”:包括旅行社的营业收入;饭店、宾馆、旅店的营业收入;酒楼、餐馆的业务收入;理发、浴池、照相、洗染、修理等服务的收入;游乐场、歌舞厅、度假村的收入。  6、企业的运输业务、邮政通信、金融保险和其他中介服务收入应附说明。  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填写说明  本附表填报企业的各项投资所得的详细资料。企业应按投资性质、投资期限进行归类。短期投资和债券投资只填报投资成本、投资所得、转让成本、投资转让价格和投资转让收益。企业必须先根据短期投资、长期投资、投资收益、应收利息、应收股息等会计科目的明细账分析填报本附表,然后据以填报主表的第7、8、31行。  销售(营业)成本明细表填写说明  本附表填报与销售(营业)收入相配比的直接成本和制造费用。企业应根据有  关会计账户的明细科目和成本计算单或汇总成本计算单先分析填列本附表,然后据以填报主表第15行。企业必须严格区分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限,不得混淆或重复计算申报。其中,企业的运输业务、邮政通信业务、金融保险业务和中介服务等业务的成本必须附说明。  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等三项经费明细表填写说明  (一)本附表填报应计工资总额及其分配、实际发放工资总额,反映企业按实际发放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及其分配。  (二)本附表第3列第2—9行应根据“应付工资”贷方发生额及工资薪金费用分配汇总表等凭证分析填报。其中第3列的第9行填报“应付工资"贷方发生额合计,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包括提取的工资及工资增长基金。  (三)第3列第10行反映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企业应根据“应付工资”  借方发生额的合计填报。第4列的第10行“职工福利费”是指税前按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提取的部分,不包括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四)本附表与主表的逻辑关系为:  第3列的第4+5行=主表的第17行;  第4列的第10行-第4列的第2、3、6行=主表的第18行的职工福利费;  第5列的第10行+第6列的第lO行=主表的第18行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第4列的第10行=第3列的第10行×14%,第5列的第10行:第3列的第lO行×2%,第6列的第10行=第3列的第10行×l.5%;  第4列的第11行=第3列的第11行×14%,第5冽的第1l行=第3列的第ll行×2%,第6列的第11行=第3列的第11行×1.5%;  “非工效挂钩企业"第3列的第10行-第3列的第11行=主表的第44行(如  果余额为正数);  “非工效挂钩企业"(第4列的第10行-第4列的第11行)+(第5列的第10  行-第5列的第11行)+(第6列的第10行-第6列的第11行)=主表第45行(如果结果为正数);  “工效挂钩企业"第10行第3、4、5、6列与第11行第3、4、5、6列分别相等;  “工效挂钩企业"第3列的第9行-第3列的第10行=主表第44行“工资薪金纳税调整额”,如为负数,则在主表第61行填报。  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填写说明  (一)本附表填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折旧或摊销额。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分别进行分类统计,统计时可根据税法规定和企业会计核算情况进行适当归类。  (二)企业应根据有关会计科目的明细账分析填报本附表。企业应按资产分类填  报合计的折旧、摊销数额。本附表的逻辑关系式为:第12列的合计数+第13列的  合计=主表的第19或20行,第9列=第4列+第6列-第8列;有关资产的折旧、摊销合计(第9列)=第11列+第12列+第13列+第14列;企业应根据合计的折旧、摊销额减除第15列合计允许扣除的折旧、摊销额,求得折旧支出纳税调整额,如果是纳税调整增加额,应填入主表的第51行,如为纳税调整减少额,应合计填写列在主表的第61行。  广告支出明细表填写说明  1、本附表填报本期发生的全部广告支出;  2、本附表可以按不同产品归类填报;  3、用于做广告的礼品支出必须逐笔填报支出去向。  十、公益救济性捐赠明细表  l、本附表填报本期发生的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进行的所有公益救济  性捐赠支出;  2、“用途”栏填报公益、救济性捐赠用途,可以按用途归类填报;  3、“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扣除限额"=主表第42行“纳税调整前所得”×3%  (金融企业按1.5%计算);  4、“捐赠支出总额"填报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全部捐赠支出;  5、“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捐赠支出总额”-实际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  捐赠额。  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填写说明  (一)本附表填报用本期申报的“纳税调整后所得"弥补前五年申报的亏损情况。  (二)“亏损或所得"分别填报前五年每一纳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第62行“纳  税调整后所得"数,负数为亏损,正数为所得。  (三)“已申请弥补亏损”填报前五年每一纳税年度的亏损已申请弥补的数  额。  (四)“本年度申请弥补亏损"填报申请用本年度主表中第62行“纳税调整后所得”弥补的前五年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的亏损额及合计数。  企业所得税减免项目明细表填写说明  1、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反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应减免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应纳税额-(所得额×15%)  2、新办第三产业项目,反映企业根据规定,对新办第三产业减免所得税所应减免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3、“老、少、边、穷"地区企业项目,反映“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按规定享受减免税所得税照顾而减少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4、受灾企业项目,反映企业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后国家给予的减免所得税照顾而减少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5、劳服企业项目,仅限于享受减免税照顾的劳服企业填写,反映对劳服企业减免所得税而减少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6、校办企业项目,仅限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校办企业填写。反映对校办企业免征所得税而减少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7、福利企业项目,仅限于符合免税条件的福利企业填写。反映对福利企业减免所得税而减少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8、乡镇企业项目,限于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乡镇企业填写。反映乡镇企业因减免所得税而减少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9、三废综合利用企业、技术转让企业等,均按国家税法规定填写。  企业资产负债表填写说明  由纳税人按季度、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数据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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