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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证延期申请怎么写,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怎么写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14 18:40:27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怎么

填写《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说明单位目前为何要延期缴纳税款的主要原因以及准备何时支付,这两点很重要.再加一些礼貌用语

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怎么写

2,延期办理税务登记证理由要写什么比较好呀

还是编个客观的不以人力能转移的理由吧.比如执照一下来法人就出国去联系一笔悠关本企业生死的大生意。 关键是态度一定要恳切
个体执照年审是工商局关的,税务登记证是税务局的事情。变更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先向税务局备案,等收到相关文件后到工商局办理经营范围变更,至于罚款多少没有太明确标准,好象是1500左右,但要看你欠税多少以及与税务局的沟通。

延期办理税务登记证理由要写什么比较好呀

3,纳税人如何办理延期申报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需办理延期申报或报送的,须向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按要求填列并附送以下资料:① 申请延期申报的书面报告;② 地方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 最近一期的纳税申报表;④ 相关证明资料(如灾情报告、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2)主管税务机关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困难程度,按有关规定批准其延期申报或报送的期限,延期的期限一般在一个申报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 (3)延期申报或报送申请受理并审批后,主管税务机关应通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凭《受理回执》领取延期申报批件。 (4)经核准延期办理申报或报送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5)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纳税人如何办理延期申报

4,请问如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纳税人需提供的资料:(一)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书;(二)《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三)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延期申报是要有足够的理由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的。 一般,即使批了延期申报,也要求预缴一部分税款的。所以,如果您的主管税务机关现在已了解您的情况但仍要求您交税,那么批准您延期申报的可能性就较小了。 下面把延期申报的条件列一下: 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 具体特殊困难是指以下四种情况: 1、 水、火、风、雷、海潮、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应提供灾情报告; 2、 可供纳税的现金、支票以及其他财产等遭遇偷盗、抢劫等意外事故,应提供有关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 3、 国家调整经济政策的直接影响,应提供有关政策调整的依据; 4、 短期货款拖欠,应提供货款拖欠情况证明和货款拖欠方不能按期付款的证明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将《延期缴纳税款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和证明其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说明材料于申报期终了前15天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审批后,告知纳税人审批结果,纳税人在批准期限内将税款缴纳入库。

5,逾期七年没有办税务证怎么写报告

逾期七年没有办税务证,建议注销后再重新登记吧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第十二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因此,您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逾期办理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6,营业执照延期年检申请怎么写

2010年度企业延期年检申请表企业名称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申请原因现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延期30日参加年检,请予批准。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章)年 月 日年检机关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你看看可以到红盾网上下载延期资料提交到工商局就可以了
现在年检取消了,不存在延期。 2014年02月20日工商总局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 新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提出,自2014年3月1日起取消企业年检改为“年报”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企业“年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在3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3年未履行的,工商机关将其永久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另外,根据《工商总局关于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的通知》规定,2014年1月1日起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今后怎么办,要等工商总局的《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出台,至今为止各地工商部门仍在等《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的出台。

7,纳税人如何申请延期申报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需办理延期申报或报送的,须向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按要求填列并附送以下资料:① 申请延期申报的书面报告;② 地方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 最近一期的纳税申报表;④ 相关证明资料(如灾情报告、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2)主管税务机关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困难程度,按有关规定批准其延期申报或报送的期限,延期的期限一般在一个申报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  (3)延期申报或报送申请受理并审批后,主管税务机关应通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凭《受理回执》领取延期申报批件。  (4)经核准延期办理申报或报送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5)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纳税人申请延期申报需要向当地税务主管部门进行申请,申请资料包含下列内容:书面申请报告;延期申报审批表;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延期申报
应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法条: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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