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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企业个税怎么征收,建筑安装行业怎样交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14 19:41:13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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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安装行业怎样交纳个人所得税

按工程收入的千分之四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没有交个人所得税这一说法吧,这个税是针对高收入者个人的。

建筑安装行业怎样交纳个人所得税

2,建筑工人工资个人所得税标准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您好,我是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了您的问题,很高兴为您服务。 建筑工人工资个人所得税标准与其他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标准一致的。每月减去5000元或者每年减去60000元和个人交五险一金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外,税率为3-45%。 与建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如公司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建筑工人等,他们自建安企业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建安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支付工资时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并做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笔者认为,如果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而是以「劳务合同」、「临时用工协议」、「季节用工协议」等形式用工,甚至用工但未签订合同,只要企业与之存在事实的任职、受雇关系,此类人员应比照正式员工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如果建安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那么,建安公司在向劳务公司支付工程款时没有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劳务公司在向工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需要扣缴其个人所得税,并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跨省异地施工的,如果项目地税务机关随工程进度附征了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则劳务公司无需再做扣缴明细申报。 提问 0“一个月一万元,需要交多少税 回答 一万元该交个人所得税290元。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月收入10000元;五险一金0元;起征点5000元;一发确定的其他扣除0元;专项附加扣除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元。税额(10000-0-5000-0-0)×10-210290元。因此,税后工资是9710元。 更多4条 

建筑工人工资个人所得税标准

3,对从事建筑安装业个人取得所得怎样征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bai关于建筑安装扣缴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505号)第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规定:建筑安装外地经营个人所得税按照,工程所在地规定缴纳。到外地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已在异地du扣缴个人所得税(不管采取何种方法计算)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再对在异地从事建筑安zhi装业dao务而取得收入的人员实行查帐或其他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不直接在异地从事建筑安装业务而取得收入的管理、工程技术等人员,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据实征收其个人所得税。据此,到外地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已在版异地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再对在异地从事建筑安装业务而取得收入的人员实行权查帐或其他方式征收提交回答个人所得税。

对从事建筑安装业个人取得所得怎样征税

4,怎样付征2个人所得税

为了规范代扣代缴营业税及其附加的核算。在建设项目业主承建建设项目时实施源泉控制,即在给建筑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时,委托支付方代扣代缴营业税及其附加。 具体的账务处理应为在拨付工程款时按适用税率计算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款及附加,会计分录: 借:预付工程款—××(拔款全额) 贷:应缴税金—代扣代缴营业税 (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营业税。拨款全额)(适用税率) 贷:应缴税金—代扣代缴城建税(应纳营业税×7%) 贷:应缴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按工程结算收入×(1%-2.5%适用税率)] 贷:应缴税金—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拨款全额×1%。我区对建安企业实行附征所得税办法。) 贷:其他应交款—代扣代缴教育费附加。(应纳营业税×3%) 贷:其他应交款—代扣代缴交建费附加。(应纳营业税×4%) 贷:银行存款[(拨款全额—(营业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交建费附加之和)] 缴纳税款及附加时会计分录: 借:应缴税金(各项代扣代缴税金)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相交建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各项代扣化缴税金和附加之和) 举例说明如下:某建设承办单位,根据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工程合同资料等的审查批准及领导签章后,预拨工程款200万元。应代扣建筑安装营业税200万元×3%=6万元;城建税:6万×7%=4200.00元;教育费附加:6万×3%=1800.00元;交建费附加:6万×4%=2400.00元;个人所得税:200万×1.5%=3万元;企业所得税:200万×1%=2万元;合计代扣税费118400元。 拨款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付工程款2000000元 贷:应缴税金—代扣代缴营业税60000元 贷:应缴税金—代扣代缴城建税4200元 贷:应缴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0000元 贷:应缴税金—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20000元 贷:其他应交款—代扣代缴教育费附加1800元 贷:其他应交款—代扣代缴交建费附加2400元 贷:银行存款1881600元 缴纳税费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缴税金—代扣代缴营业税60000元 借:应缴税金—代扣代缴城建税4200元 借:应缴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0000元 借:应缴税金—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20000元 借:其他应交款—代扣代缴教育费附加1800元 借:其他应交款—代扣代缴交建费附加2400元 贷:银行存款118400元

5,建筑工程公司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是怎么计算的

是每月都交,失算方法; 各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一样的,工资计算基本也是一样的。 工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月应发工资 - 税前准扣的保险 - 800元(各地标准不同,一般是800元)=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当月应纳个所税额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6,建安税是怎样交

建安税涉及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缴纳比例也有所不同。税金的计算1、营业税按照工程收入的3%的计算缴纳营业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计算缴纳。税率分别为7%(城区)、5%(郊区)、1%(农村)。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3、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计算缴纳,附加税率为3%。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税额×费率。4、印花税:(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 税率为万分之五;(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花;(6)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5、个人所得税: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6、企业所得税: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所得税法,所得税税率为25%。7、房产税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8、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扩展资料:建安税(一)建筑建筑,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 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装设工程作业,以及 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在内。(二)安装安装,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 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设备相连的 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 油漆等工程作业在内。(三)修缮修缮,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 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四)装饰装饰,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 工程作业。(五)其他工程作业其他工程作业,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以外的各种工程作业,如代办电信 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疏浚、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 、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爆破等工程作业。营业额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费用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这里强调只有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不包含在应税营业额中。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建筑、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无论怎么结算,营业额均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的价款。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安装的设备价值计入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价款。自建自售,应按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和销售不动产分别征收营业税。其自建行为的营业额和单位将不动产赠与他人的营业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顺序核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安税

7,建安类企业开发票比以往多交一项个人所得税是按合同数的6

地方税由每个地区自行决定,而个人所得税是地方税的一种,每个地方税率均不太一样由于建安类企业很多存在跨区经营的情况,而个人所得税只在企业注册地税务机关缴纳,地方税务局为了增加税收,对于部分跨区经营的建安企业,按一定比例带征"股息分红"个人所得科,而楼主问的问题就属于此类情况.......实际上的官话就是"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开发票,就交个所税"
开地税的票,流转税在地税缴纳。所得税在国家税务局申报缴纳。 如果所得税的缴纳方式是核定征收的,一般按照税务机构核定的收入(或实际收入,实际收入大于核定收入时以实际收入)乘以核定征收率计算出应税所得额,然后乘以使用税率(25%)就是你要申报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如果你单位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你应该按照年度内应税收入减去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减去税法允许的扣除项目金额计算出“应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按月或季预缴,年度终了,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8,个人从事建安业怎样缴纳个税

个人从事建安业,一般在开票环节征税。包括3%的增值税,0.36的增值税附加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1%-2%的个人所得税(各地标准不尽一致)。
建安业就是建筑安装业,你在财务税务分类中问这个问题,可以说,这两个词是一个行业,一样的。 建筑业营业税(简称:建安税)是对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征收的营业税,具体包括:土木工程建筑业,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装修装饰业。建筑业适用3%的营业税税率。从事建筑安装业的工程承包人、个体户及其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承包建筑安装业各项工程作业的承包人取得的所得,应区别不同情况计征个人所得税:经营成果归承包人个人所有的所得,或按照承包合同(协议)规定,将一部分经营成果留归承包人个人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以其他分配方式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那么个人所得税由建筑公司代扣代缴。这个涉及的政策还比较多。你最好查一下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希望上述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9,个人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程承包人、个体户及其他个人从事建筑安装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取得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建筑安装业工程承包人取得所得,有两种情况:一是经营成果归承包人个人所有的所得,或者按承包合同(协议)规定,将一部分经营成果留归承包人个人所有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承包人以其他分配方式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以及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经济性质的,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收入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从事建筑工程作业的其他人员取得的所得,应分别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规定: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10,建筑安装企业如何交纳企业所得税

可以按季度也可以按月度进行预缴,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汇算清缴,结清应补应退税款。答案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根据《征管法》及《细则》等相关规定,到外地经营的纳税人,需在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并到经营地税务机关进行报验登记。外出经营超过180天的需在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建筑安装企业跨地区开展建筑安装业务,多是以总公司名义与建设方(甲方)签订建筑安装合同,而具体从事建安工程的业务单位情形有(一)是总公司下设的不在经营地设立的分支机构;(二)总公司下设的不在经营地进行工商登记的临时项目部(没有非法人营业执照)但在财务上却独立核算;(三)其他无建筑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所靠挂组成的工程项目部。上述外来建安企业有的存在开具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同时预缴企业所得税(预缴比例不等)的现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227号)规定,一、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以下简称所在地)到本县(区)以外地区施工的,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出经营证),其经营所得,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并计征所得税。否则,其经营所得由企业项目施工地(以下简称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征收所得税。据此,对于办理了外出经营证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应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征收,对于没有办理外出经营证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征收。三、持有外出经营证的建筑安装企业到达施工地后,应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递交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和外出经营证,并陆续提供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据以计算应缴纳所得税的完税证明。施工地税务机关接到上述资料后,经核实无误予以登记,不再核发税务登记证,企业持有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进行经营活动。企业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向施工地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外出经营证交原填发税务机关。依据上述规定,持有外出经营证的建筑安装企业应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陆续提供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据以计算应缴纳所得税的完税证明。但有的省为了加强对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对外省建筑企业,一律就地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河北省冀地税函[2007]255号规定,对来冀施工的外省建筑企业,无论其有无《外出经营管理证明》,一律就地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具体应税所得率由县级地税机关在5%至15%的范围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227号根据一,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以下简称所在地)到本县(区)以外地区施工的,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出经营证),其经营所得,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并计征所得税.否则,其经营所得由企业项目施工地(以下简称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征收所得税. 二,建筑安装企业申请开具外出经营证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标通知书; (二)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三)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四)本系统的施工队伍.所在地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申请后,经审核无误应及时填发外出经营证. 三,持有外出经营证的建筑安装企业到达施工地后,应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递交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和外出经营证,并陆续提供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据以计算应缴纳所得税的完税证明.施工地税务机关接到上述资料后,经核实无误予以登记,不再核发税务登记证,企业持有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发的 四,对外出施工的建筑安装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应主动与施工地税务机关加强联系,做好外出企业纳税的认定工作.施工地税务机关应积极配合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工作,避免企业所得税税款的流失. 五,外出经营证由县(含县)级以上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编号管理,县(市)税务机关要定期对下级征收单位填开的外出经营证情况进行检查,切实加强对外出经营证的使用管理,保证税款及时入库. 六,建筑安装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税收的有关规定设置账簿,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税率缴纳所得税.未按规定设置账簿或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资料残缺不全,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建筑安装企业,税务机关可依照有关规定,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七,本通知自1995年度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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