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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报两处税,年收入从两处获得所得的个税申报步骤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14 14:39:36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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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收入从两处获得所得的个税申报步骤

如果都有单位代扣,可以不用处理;如果没有代扣,需要合并申报,取其中一地地税局申报。、
每项收入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扣除已上缴的个人所得税,即为年终申报的应纳个人所得税

年收入从两处获得所得的个税申报步骤

2,两处所得如何交个人所得税

如果两处均有扣缴义务人,由扣缴义务人以自己公司的名义分别给你预扣个税申报,等明年3月-6月汇算清缴时会合并计税,多退少补。如果没有扣缴义务人,就自己直接合并两处所得自行申报缴税。

两处所得如何交个人所得税

3,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当其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

ACD

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当其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

4,两处取得收入那个人所得税该如何申报啊

我又问了一次,这次又说要到税务所里交纳差额。真是的,一个税务所说的都不一样,公司可以不用代扣,但是个人要自觉到税务机关缴纳。
我又问了一次,这次又说要到税务所里交纳差额。真是的,一个税务所说的都不一样,公司可以不用代扣,但是个人要自觉到税务机关缴纳。
那个不够1600也要做全员申报吧,就会有办法的,别着急
我问过了,他们也是说要合并计算交税。但是我不知道如何操作啊?

5,两处工资如何申报个税

你好,很高兴回答您的提问。两处工资可以各自扣缴个税,汇算清缴时在一并汇算,看是否需要退税。也可以根据两处的合同,看是属于劳务还是工资,如果是劳务合同,可以按“劳务报酬申报个税。也是需要汇算清缴的。谢谢

6,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该如何办理纳税申报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于取得所得的次月七日内,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简单点说就是两笔钱加在一起任选一处报税,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地点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于取得所得的次月七日内,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申报时,应报送《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相关资料。

7,个人所得税两家公司怎么申报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您好,没有影响的,您的问题已经简短回答,正在为您更加详细的整理答案,请稍等两分钟。 提问 以后还会找我补交税吗 回答 您好,一个人在两家公司任职个税申请是由两家公司直接上报的,汇报地可能不同,但是不影响您的收入情况,因为目前在退税阶段,您需要看您具体总的收入(就是说您两家公司加起来的年收入),如果达到了规定的额度,那么也是可能需要补交或者无法退税的,但是这种情况很少的,您在个人所得税APP查询即可,希望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您好,对您本身是没有影响的,很多人都是两家公司发工资的,这个无影响,是否补交税需要看您是否每个月两家公司都申报和扣税,如果有偷税漏税,那么会根据您年总收入的额度补交的,希望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更多2条 

8,从两处取得工资薪金该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回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规定,个人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自行纳税申报。您应将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填写《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补缴差额)。《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可以通过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外网()直接下载,也可到各主管分局办税服务厅领取。办理自行申报的纳税人需携带已填写完整的《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一式二份)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载明其所有任职单位名称、各任职单位收入情况等信息的纸质材料。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于取得所得的次月七日内,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简单点说就是两笔钱加在一起任选一处报税,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地点

9,一个人在两个地方有收入个税如何申报

一个人在两个地方有收入,可以在取得所得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多出所得可以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第二条 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五)国 务院 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四项情形的纳税人,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取得所得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本办法第二条第五项情形的纳税人,其纳税申报办法根据具体情形另行规定。

10,员工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怎么申报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十一条规定:“(一)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做账报税找鑫瑞蓝天,价格很实惠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十一条规定:(一)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二)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向中国境内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三)个体工商户向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四)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区分不同情形确定纳税申报地点:1.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2.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3.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个人投资者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五)除以上情形外,纳税人应当向取得所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11,两个单位发工资怎么申报个税

一、正文回答我国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由任职受雇单位按月预扣预缴,适用累计预扣预缴方法,年终并入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个人从两家公司领取工资,由两家公司分别预扣预缴个税,两家公司分别按照在各自公司取得的税前收入申报个税,单独应预扣预缴的个税。二、分析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个单位拿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它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三、什么是个税?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其中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12,两处以上取得工资如何缴纳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规定,“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申报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问: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如a员工在总公司任职,总公司发工资,后总公司派a员工到分公司工作,跟分公司不再签订合同,此时,总公司和分公司都各自发工资给a员工,那么a员工是否属于两处取得工资、薪金?如果总公司派a员工到不相关的b公司工作,a员工从b公司取得的所得,是否可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还是按劳务报酬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一种情况属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第二种情况要区别情况处理,如果该员工以个人名义到b公司工作,并且未签订劳动合同,则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

13,个人有两处工资收入怎么报税

个人有两处工资收入,由两家公司分别扣缴个人所得税后,应该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按照合并后的收入进行申报,补缴少缴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personalincome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2011年9月1日起,中国内地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2018年10月,个税起征点拟调至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更多关于个人有两处工资收入,怎么报税,进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3c71ff1615839397.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14,两处收入应该如何纳税

目前,对于个人取得二处或二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处理,主要有如下文件的规定。   1、《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第三十九条规定:“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税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得的,同项所得合并计算纳税。”   2、《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2006]162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四项情形的纳税人,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取得所得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结合上述文件的规定,对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应当按照规定选择并固定在任职、受雇的一地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办理纳税申报,汇算清缴其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   具体计税方法上,应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三条关于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的问题规定: (一)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凡是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支付单位应依照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照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法规,纳税义务人应以每月全部工资、薪金收入减除法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为了有利于征管,对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采取由支付者中的一方减除费用的方法,即只由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法规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上述纳税义务人,应持两处支付单位提供的原始明细工资、薪金单(书)和完税凭证原件,选择并固定到一地税务机关申报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汇算清缴其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具体申报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二)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发放给中方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全额征税。但对可以提供有效合同或有关凭证,能够证明其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按照有关法规上交派遣(介绍)单位的,可扣除其实际上交的部分,按其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目前,对于个人取得二处或二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处理,主要有如下文件的规定。  1、《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第三十九条规定:“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税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得的,同项所得合并计算纳税。”  2、《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2006]162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四项情形的纳税人,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取得所得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结合上述文件的规定,对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应当按照规定选择并固定在任职、受雇的一地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办理纳税申报,汇算清缴其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

15,个人在两家以上公司工作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个人在两家以上公司工作,应将其每月取得的两处或两处以上的工资先合并到一起,再按规定扣除20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于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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