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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怎么解除非正常户,原单位在地税已成非正常户社保怎么退出来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12 20:30:15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原单位在地税已成非正常户社保怎么退出来

先把非正常处理了

原单位在地税已成非正常户社保怎么退出来

2,2017非正常户的认定及解除方法

2017非正常户的认定及解除方法   非正常户,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并经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下面是我整理的2017非正常户的认定及解除方法,欢迎大家参阅!   非正常户的认定及认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规定:   第四十条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第三条 县以上(含本级,下同)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   非正常户税务登记证件失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规定:   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非正常户开具发票需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国税函〔2008〕607号)规定:在税务机关按非正常户登记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失控发票)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又向税务机关申请防伪税控报税的,其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通过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的逾期报税功能受理报税。   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财务负责人影响就业,不要随便挂名“法人代表”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发票数据应用防范税收风险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5〕122号)文件规定:其法人或财务负责人曾任非正常户的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严格控制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发放数量及最高开票限额。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文件规定: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   有非正常户记录是指:在评价年度12月31日为非正常状态。   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是指: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在认定为非正常户之后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企业。该类企业不受《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限制,在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当年即纳入评价范围,且直接判为d级。   3.特别提醒:   (1)税务机关将对非正常户开展定期公告并实施对非正常户追踪管理。   (2)国税、地税、工商、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3)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将在全国范围内无法开办新公司、办理相关股权转移等。   非正常户信息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1号)公告: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报刊、网站、信息公告栏等公开渠道查询税收政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非正常户认定信息等依法公开的涉税信息。   税务机关应当对公开涉税信息的查询途径及时公告,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国地税共享非正常户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3.0版)》的通知(税总发〔2016〕94号)文件规定:   〔1〕通过信息共享渠道,交换非正常户认定及解除信息。   〔2〕双方创造条件公示非正常户认定结果,并在原有公示内容中标注认定单位。   〔3〕双方均要将共同认定的非正常户评价为d级纳税人,并采取限量供应发票、发布非正常户公告等惩戒措施。   〔4〕联合实施非正常户追踪管理。一方发现非正常户纳税人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及时处理,并督促其到另一方办理相关手续。   〔5〕对被双方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两年,且没有欠税也没有未缴销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干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要求做好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税总函〔2015〕108号)规定: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宁波、云南省(市)地区,加强非正常户管理信息和欠税信息的比对和应用,对有非正常户信息而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比对发现有欠缴税款的纳税人,采取限量供应发票,降低纳税信用等级等措施,并及时向原主管税务机关传递异常信息,共抓共管。   营改增后非正常户移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范税收风险若干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2号)文件规定:出口企业购进货物的供货纳税人有属于办理税务登记2年内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或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年内注销税务登记,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自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书面通知之日起,在24个月内出口的.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服务,改为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一)外贸企业使用上述供货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出口退税,在连续12个月内达到200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的,或使用上述供货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连续12个月内申报退税额占该期间全部申报退税额30%以上的;   (二)生产企业在连续12个月内申报出口退税额达到200万元以上,且从上述供货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达到200万元以上或占该期间全部进项税额30%以上的;   (三)外贸企业连续12个月内使用3户以上上述供货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退税,且占该期间全部供货纳税人户数20%以上的;   (四)生产企业连续12个月内有3户以上上述供货纳税人,且占该期间全部供货纳税人户数20%以上的。   本条所称“连续12个月内”,外贸企业自使用上述供货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退税的当月开始计算,生产企业自从上述供货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当月开始计算。   本通知生效前已出口的上述供货纳税人的货物,出口企业可联系供货纳税人,由供货纳税人举证其销售的货物真实、纳税正常的证明材料,经供货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盖章认可,并在2014年7月底前按国家税务总局的函调管理办法回函后,税务机关可按规定办理退(免)税,在此之前,没有提供举证材料或举证材料没有被供货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盖章认可并回函的,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   不得出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文件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在审核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时,发现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在供货企业税务登记被注销或被认定为非正常户之后开具的不得出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个人也受影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7号)文件规定: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人在办理契税纳税申报时,由于销售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或者被税务机关列为非正常户等原因,致使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税务机关在核实有关情况后应予契税纳税申报受理。   纳税人如何解除非正常户   【政策依据】   1.《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   【具体操作流程】   1.纳税人提供情况说明和解除非正常状态的理由。   2.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纳税人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受理;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3.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4.纳税人补充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   5.办税服务厅根据管理部门反馈情况,在纳税人补充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后,解除纳税人非正常状态。   6.对已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的纳税人收缴原税务登记证件,并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

2017非正常户的认定及解除方法

3,非正常手续离职社保怎么办

好像不行,只能原单位把你从社保局减少了,新单位才能把你加到新单位的社保中,才能缴纳。一般单位都不愿给职工缴社保,但你要走单位又需要人,也只能通过社保来阻碍你了。
你是自离,单位故意卡你你有两个选择1.找原单位协商解决2.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局来定怎么解除劳动关系

非正常手续离职社保怎么办

4,怎样查询公司的社保是不是非正常户

到公司参保所在的社保中心,提供单位的名称,就可以查询单位的。如果提供身份证,可以通过查询个人的缴费情况,来查询单位的信息。
你可以用你的身份证号码去社保局打印你的社保清单,那上面有你的社会保险号码.你也可以通过朋友认识的人进入他单位的社保网站,只要输入你的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到的.最后不行的话就拨打当地社会保险局的服务电话。114可以查到的。
社保没有非正常户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5,原厂没有在网上给解除社保怎么办

1、若个人离职但单位拒绝办理减员:由于用人单位和个人出现劳资或其他纠纷,在个人离职后单位拒绝办理减员手续的,由个人持法院判决书或劳动部门的裁定书(判决书或裁定书上应有劳动关系解除条款),自行到社保柜台办理。应提供表单:(1)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个人停保说明:个人应在身份证复印件上说明单位情况及个人自行停保意愿,签章确认;(3)劳动关系解除凭证(针对单位拒绝办理减员情况):法院判决书或劳动部门的裁定书(判决书或裁定书上应有劳动关系解除条款)原件及复印件;2、如果该单位已注销或者为非正常户,个人办理停保的,需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说明单位情况及个人自行停保意愿,并签章确认,到所属的社保办税服务厅办理特殊减员手续。
现在规定社会保险能够转移,建议你找原单位和社保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然后转到新单位就可以接上了。

6,非正常离职社保怎么办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如果你的离职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都会在第一时间将社保做减员的。社保是公司同个人共同承担的,且公司承担32.3%,个人承担10.2%。如果你的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会将你的社保做终止缴费,你到新公司将无法继续缴纳社保的。这就是你没有按劳动合同办事造成的。希望你还是能够同公司友好协商。

7,个人非正常辞职公司交的那部分社保怎么办

非正常辞职属于违约行为,违反的是《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但并不会导致已缴纳的社保部分被扣押等。公司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规定办理,在你未找到新单位或未自行缴纳前,社保账户暂时封存。
1.社保和公积金不可以个人交。2.如果你不打算继续在现在交社保、公积金的地方上班了,你想自己交社保和公积金,你必须要找个公司挂靠。每个地方都有专门专门挂靠社保和公积金的公司,需要交少部分费用。3.社保不可以退,但是可以到你现在所在地的劳动局转移到你老家或者你下个新工作地。如果你下个工作没换工作地,在新公司可以直接交。具体可以咨询123334.不管你是否换工作地点,公积金是可以退的,但是只能退你自己交的部分。退的方法可以在网上查询。
交了就交了,公司不会在你辞职后扣你的,同时你也不会全部得到的。

8,非正常离职 社保怎么处理

非正常的离职社保处理起来比较麻烦,在不经过原单位的情况,很多是没办法办理的。离职后,员工的五险一金和档案的处理,很多是需要原单位办理转移或者冻结手续,但是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有区别,应该以当地为准,当事人应该去当地咨询一下: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 “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二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而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这意味着,只要你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费心了。3、工伤及生育保险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4、失业保险转移《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立刻通知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终止社保,终止劳动关系。
文章TAG:社会保险怎么解除非正常户社会社会保险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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