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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电力电网没走住建委招标怎么办,北京大兴住建委试点远程踏勘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5-10 00:25:52 编辑:管理知识 手机版

如何权衡利弊,妥善处置,电力虽然是一种商品,也兼具公益性,家家户户早已离不开电力了,所以很多事情需要理性对待。其次换做普通农民朋友,有可能改么?房屋能建成么?所以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这些单位不要老是强调自己的利益,对方的利益也需要考虑,当初是为了方便你们,现在却成了坑,把自己给坑了。

电力公司在我农田栽电杆怎么办?

电力公司在我农田栽电杆怎么办

电线杆是在农村最常见到的一种公共设施,之所以称为公共设施而非公益设施,是因为这些电线杆虽是为农民生活生产服务的,但并非免费用。近几年,通讯公司为了抢占农村用户市场,纷纷到农村去布线,栽电线杆,在农村农户承包地里栽电线杆。那么问题来了,电线杆栽种到农民经营的田地里,农民是否可以向他们收取租金呢?为避免影响农民耕作,也为了少发补助,有些架设电杆的施工队尽量选择荒坡荒地,这值得肯定,但电杆栽到田地仍不可避免。

所以我在网络上找到了电力公司的几个赔偿标准,给大家做参考。一、普通电杆电力公司施工改造线路,部分的线路是在我们农田地里面栽电线杆。电力公司栽的电线杆,为了尽量避免占用我们的农田,都是在我们农田的两边地带。这样我们农民种地,基本不会受到影响或受影响比较小。普通的一根电杆会补偿我们200块钱。二、拉线+电杆拉线就是电杆有个线拉下来埋到地下的,我们在农村应该经常见到这种情况。

有拉线的电杆占用我们农田的面积比较大,所以补偿标准也是比较高的一般都是一次性200-400。三、电塔因为电塔所属的线路是比较大的,电塔属于占用我们农田比较大的一个设备,由于体积大占用的我们农田比较多,所以补偿标准也是最多的,这个电塔一般补偿标准在1500-2000左右。四、农田补偿线路施工会对我们的农田进行大面积的毁坏,甚至造成颗粒无收。

所以电力公司在线路施工的时候,会对我们农民的农田进行一个简单计算,方便对毁坏的农田进行补助赔偿。这个赔偿价格,就是根据实际对农田的一个毁坏程度来商定的。农民有经营权,理论上可以不要补偿而收取租金,但这无异于痴人说梦,上面说的补偿能到位就已经很好了。如果有人提出电杆占地收租金,对方也自有办法应对,不铺设便是。

现在好多物业供电系统不愿移交电业局,是不是违法呢?

电力公司在我农田栽电杆怎么办

这个问题从理论上说,算不上违法,但至少是有违规的嫌疑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对这条法规进行解读的话,供电部门应该将电直接供至业主自家电表这个终端,而业主产生的电费亦应按照当地规定的用电价格直接交由供电部门。

这就是所谓的“一户一表”,单独计量。这个过程应是业主与供电部门之间的用电合同关系,与物业公司无关。而在实践中,各地许多住宅小区均在这样一种现象:供电部门将电只是供至小区的综合配电室(或单独箱变),该配电室由物业公司负责日常维护。至于配电室的产权问题,似乎尚存争议。有开发商认为,配电室系由其投资建设,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

而实际上,当开发建设完毕,房屋转售业主后,作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配电室,其产区归属亦随之转移,应属全体业主所共有。抛开产权争议,那么作为配电室的实际日常维护部门,物业公司为何不愿将其移交给电业局呢?关键还是在于其中的利益问题:一、可以捆绑式收取电费与物业费。在物业公司自管电的模式下,业主电费并非交于供电部门(或窗口,或银行代缴),而是需交至小区物业管理处。

凭此先天“优势”,不良物业公司会借机要求业主在缴纳电费的同时交齐当期物业费。业主受制于物业,只能就范,否则就因断电而严重影响日常生活。二、可变相的加价收取电费。实际上,在这种模式下,供电部门业已给予物业公司电价上的优惠(因为供电部门省却了抄录分户表及核算方面的工作,只需按总电表向物业公司收取总电价)。

但物业公司依旧不满足,尤其是对小区商户收取远高于规定标准的电价。以某地为例,商业用电价格为0.68元左右,而物业公司却按1.0—1.8元的标准收取。若商户质疑,物业的答复一般是,配电室归其管理,要付出相应人工成本,此外小区内线路亦存在损耗,因此需将该成本及损耗摊至电费内。而在这种情况下,供电及价格部门均难以介入,使得业主投诉无门。

正是由于管理上的便利以及其中隐藏的巨大灰色收入,物业公司普遍不愿将配电系统移交电业局;而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是当下物业管理矛盾的体现之一。物业公司管理小区配电室的弊端还在于:由于其缺乏重视和投入,导致设备维护缺乏,线路设备老化,极易产生严重的安全隐患。好在随着国家电网一户一表改造的推进,上述现象有望得到逐步纠正。

我没有在家里,电力公司在我承包地拉了电线杆,我该怎么办?

电力公司是国有企业,服务于整个社会,为人们提供生活生产用电。公益性胜过效益性,它的所有服务价格都是国家政府定价,多收一分或少收一分都是违规的。现在有什么商品的价格低于十年前?只有电价!整个电力系统从发电到输电到配电到用电。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要占用多少的土地,经过多少人的墙角才点亮你床边的那盏电灯!如果你也不给占他也不给占,你家的电是从天上掉下来吗?在这里呼吁全社会都来支持电力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拉电线经过私人宅基地,电力人员有权私自砍伤个人的树木吗?

这个问题不仅电力系统有,通信系统、广播电视系统也有,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带任何行业偏见的观点,谈谈个人看法。各方利益都应该有保障曾经写过一篇关于电力线路整改砍树是否违法的问答,引来农民朋友的认可,也引来电力行业朋友的指责,但风儿个人认为是很中肯的,是不带任何偏见的,各方利益都应该同等受到保护,下面谈一个前不久发生的小事,也是非常窝火。

本单位原是一栋小建筑,由于公路整改升高,以及地势过低屡遭水淹,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拟新建,院内有一组通信光缆经过,当时的邮政所上门协商,考虑国家建设需要,无非经过小院,就同意了,但此次新建办公楼正处于房屋上方,必须改线,提前6个月书面函告电信局,杳无音信,最后经县局敦促,得到的答复是落实好线杆埋设地点,并支付近3万元迁移费用方可改线,让人惊愕!最后经两局反复磋商,在本院内增加2根线杆改道,费用虽未支付,但严重破坏了小院的格局,让人实在难以接受。

其次换做普通农民朋友,有可能改么?房屋能建成么?所以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这些单位不要老是强调自己的利益,对方的利益也需要考虑,当初是为了方便你们,现在却成了坑,把自己给坑了。先占原则的界定回到本问题的个人观点,民法有一个“先占”概念,意思是先于对方占用标的物,“先占”是一种事实行为,也是国际国内通用的一种惯例。

线路架设在前,树木栽植在后如果这是一条老线路,架设时没有树木,或者树木很小,电力部门应该在架线时征收线下土地或与所有人达成协商,并明确告知对方相关注意事项,包括线下不得栽种高大乔木,并取得土地所有人认可,这样农户擅自栽树是违法行为,不仅可以清除,而且还可以追究对方违约乃至违法责任,无可厚非。线路架设在后,树木栽植在前如果这是一株老树,架设电线前就存在,那么电力公司在架线前就应该与对方达成协议,补偿相应损失,移植或清除老树,既没有达成协议进行补偿,又没有进行移植,理论上是不得架设电线的,强行架设电线属于一种违规操作,此后的砍伤树木更是侵犯农户权益,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是古树,那将是一种犯罪行为。

如何权衡利弊,妥善处置但是,电力虽然是一种商品,也兼具公益性,家家户户早已离不开电力了,所以很多事情需要理性对待。如问题所描述的现象,电力公司理性一点,稳妥一点,谦虚一点,提前与农户沟通协商,相信农户也会理解,给予支持的。但如果自以为是,盛气凌人、理所当然的直接砍伤树木,农户自然感觉憋屈,那只能依据法律规定,按照民法“先占”原则予以界定,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

文章TAG:建委大兴踏勘远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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